明建综〔2017〕5号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部、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着力去库存,房地产市场呈向好态势
1.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明显。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任务,在商品房去库存方面,出台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化解我市商业办公地产库存的意见》、《关于规范市区商品房预售行为的通知》等“一揽子”配套政策,去库存取得重要进展。全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44.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全市及市本级商品房库存335.99万平方米和48.77万平方米,分别位列全省设区市第二少、市本级最少,同比分别减少140.91万平方米和49.69万平方米;全市商品房及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分别为13.97个月和11.33个月,同比分别减少9.31个月和4.53个月。
2.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5863套,开工数占省下达任务的101.54%,棚改货币化安置率37.4%,全省排名第四;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6375套,基本建成数(含货币安置)占省下达任务的197.8%,历年来基本建成率90.68%,全省排名第一;历年来各类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36413套,累计配租配售率90.73%,目前全省排名第一;全市新增租赁补贴453户。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三明市区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实施意见》、《三明市区棚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搭建商品房选购平台和统购公租房的实施意见》,确定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方式、流程等事宜,加快推进了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进度。
3.物业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出台《三明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三明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和《三明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试行)》、《关于规范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开展“2016物业管理年”活动,对各服务项目和物业公司进行考核评比,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的前、后十名,企业晋升二级资质4家,荣获2016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1个。
4.顺利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改革。突出抓好机构改革、职责整合过渡期间的工作重点、难点,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今年10月18日不动产全面登记前,受理审核各类登记业务39280宗,合计登记面积240.51万平方米;免费提供查询服务及开具各类证明29854宗;完成295幢、总面积127.22万平方米的测绘成果审核、导库建立楼盘表及分层分户工作;全年共完成商品房备案登记6661宗,合同备案注销195宗,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4142份。
5.房屋征收监督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对于市重点建设项目,主动靠前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基本完成立丰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补偿协议签订。2016年全市房屋征收项目共31个,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征收户数约3900户。其中完成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完成征收房屋679户。
(二)着力补短板,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
通过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五个一批”项目建设,2016年全市实施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近1000个,完成投资超175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全市142个美丽乡村整治村、12个示范村和12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全面开展整治,全年完成投资超10亿元。累计整治裸房1490幢,新增垃圾转运处理能力265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59个,拆除临时搭盖建筑13.8万平方米,硬化村道6.8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10.5万平方米,累计建成特色景观带190公里。全市涌现出明溪县御帘村、永安市陈坑村、大田县济阳村、泰宁县际溪村等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美丽乡村典型。2016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76户,进度居全省前列。重点扶持济阳乡济阳村、清流县赖坊乡赖安村2个历史文化名村,全市共有7个国家级、14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34个中国传统村落,51个省级传统村落,98个市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红色文化村落),拥有量在全省设区市中名列前茅。二是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完成《三明市“十三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累计新增道路130公里、燃气管网148.2公里、雨水管网105.11公里、污水管网140.22公里、供水管网140.18公里、绿道168.7公里、停车泊位1861个、绿化面积66.2万平方米;完成9个县(市、区)的12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市区台江片区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和宁化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建成地下综合管廊9.1公里;启动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编制印发《三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市区天然气置换,完成天然气LNG气化站建设,置换天然气4000户。
(三)着力促转型,建筑业持续平稳发展
1.建筑业产值保持平稳。今年完成建筑业产值556亿元,同比增长0.18%。升级或增项施工总承包(房建、市政)二级企业4家,新审批成立或增项三级总承包企业44家。目前,我市共有361家建筑业企业,其中一级施工总承包24家,二级施工总承包58家。
2.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积极推进“三明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建设,住宅产业化(三明)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基本建成。确定梅列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生活配套服务区PPP建设项目(安置房A)工程项目中应用其专利技术“钢管束砼组合结构技术体系”进行建设,完成钢管束砼组合结构专项设计。为进一步强化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钢结构建筑的政策扶持力度,2016年10月21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明政办〔2016〕117号)。
3.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和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工作,全市已有38家施工企业达到二级达标标准207家施工企业达到三级达标标准,完成100%达标工作目标。积极创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2016年我市共有8个项目工程申请创建2016年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建立市本级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市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122名监督人员和专家纳入“双随机”检查执法人员市级名录库。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868份。严厉查处违法发包、挂靠、转包、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个,处罚金额24.89万元;认真做好建筑企业在申报企业资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2016年共3起4家企业被通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共清理出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未按时返还或超额收取的投标、履约保证金等共计571.6万元,涉及企业29家,项目29个,已累计返还企业投标保证金99.6万元,履约保证金188万元。
4.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全市共推广绿建项目21个、建筑面积94.6万平方米,34.67万平方米绿色建筑获得设计评价标识。实施公共建筑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三明学院33.56万平方米公建改造项目正有序推进,新装学生公寓空调2530台,节能改造12.79万平方米;照明系统和智能水电改造正在实施。全市累计完成节能路灯改造11833盏。
5.行业人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和完善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培训教育质量,加强特色培训。全年共办理培训班55期,共培训11279人次。办理各证书的管理11879件,技能鉴定3699人,考核认定合格2792人。
(四)着力抓管理,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围绕创城复评迎检,全力做好市容保障工作,深入开展渣土运输、公厕设施、市区装修垃圾、犬类问题、户外广告、夜景设施、等专项整治工作。市区共查处各类违规渣土运输行为70起,全市518辆渣土车全部安装GPS系统;制作安装公厕标识标牌40多套;清理流浪犬、无主犬230余只;共拆除市区违章大型广告牌和无主破损广告店招60座,面积4145平方米。二是开展“两违”专项治理。全市共完成新调查摸底录入违建面积340.35万平方米,完成拆除面积329.78万平方米,完成省治违办下达目标任务109.92%,腾出土地285.25万平方米,总利用率为87.12%。三是推进数字城管,推广“街长制”“微城管”。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卷12609件,已处置12354件,办结率为92.83%,比去年提升了5%。四是推动城市管理法制化。《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10月19日经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全票表决批准,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五是开展城区施工扬尘整治。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和文明施工巡查工作力度,市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均配备“雾炮”设备和微灌喷雾系统。
(五)着力转作风,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行“马上就办”,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敢担当、解难题、立新业”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队伍自身建设,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着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举办全市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专题研讨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局机关党员干部现场观摩永安市棚户区改造、永安物业管理和曹远镇霞鹤村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局系统选派的省安三明分公司代表队在省厅组织的岗位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和个人竞赛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持续深化党建创先活动,今年我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被省住建厅评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建工作示范点”;加强与挂点村、蹲点村的“联建共创”工作,落实尤溪台溪乡羊头村乡村建设资金90万元,赠送清流县灵地镇姚坊村照明灯具15套及垃圾箱等援建物资。
2.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一是积极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改革工作,参与起草《三明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7件,加强对执法单位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二是探索建立监督检查事项“双随机”机制。制定、公布《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推广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35件、共接待群众来访50批150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件412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四是“放管服”工作有效落实。认真清理行政许可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申报资料,共精简审批事项12个58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投资环境,对重点工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大型工程项目以及投资企业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2016年,我局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共办结审批事项561件,行政服务绩效考评连续二十个月在全市39个部门(单位)中名列第一。
3.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突出主业主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抓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组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350多人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7人次。
一年来,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土地出让减少影响,房地产新开工面积大幅下降,影响房地产投资增长,建筑业产值增长后劲不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整体偏低,整体竞争力偏弱;宜居环境建设特色不多,亮点不突出,资金瓶颈突显;机关作风和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省第十次、市第九次党代会的第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商品房去库存力度。一是扩需求。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落实首套房和改善性购房优惠政策,把农民进城购房作为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落实金融、税收、财政奖励政策。加快货币化安置,引导造福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征地拆迁安置户进城购房。二是促转型。加快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库存,一盘一策,通过引导企业自持转化一点,扩大供需对接转型一点,结合双创转变一点,重组整合转让一点等办法,使商业办公库存量下降到合理比例。三是抓配套。对由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滞后导致销售难、库存大的项目,完善政府配套投入,引入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增强购房吸引力,促进销售。四是控总量。因地制宜、依据各地近期城乡规划范围、人口流动趋势,结合本地现实和潜在库存,严格控制房地产总量目标,从源头防止产生新库存。市区重点抓好碧桂园、万达、恒大御府、碧水蓝天、翡翠城、世纪城、永嘉天地、一建西江悦、三明饭店改造(江滨广场)、富力、中梁地产等项目的跟踪服务,促进投资和销售增长。2017年全市力争完成房地产投资105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2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5个月以内,商品房价格保持基本平稳。五是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行货币化安置,加大公租房分配入住。2017年全市计划开工棚户区改造4660套,基本建成2200套。
(二)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17年,继续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景观面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一是推进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全市要再建设美丽乡村100个以上,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5条以上,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二是实施管线建设“六千工程”。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公里,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120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网80公里,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00公里(其中改造40公里),新建改造燃气管网80公里,新建绿道110公里。三是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市区台江南站地下综合管廊续建,开工建设宁化县西环路综合管廊项目。四是开展城市公共停车场及自行车系统建设。全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500个,市区自行车系统完成市区沿沙溪一河两岸环路和部分东西向纵路服务网点建设,并投入运营。五是统筹推进城乡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实施三明市梅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努力提高进水COD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在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做好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收集工作,倡导“垃圾减量分类”,做到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继续推进乡镇污水治理工作,完成22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180个行政村污水治理,推进47个乡镇加快建设转运系统。六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抓紧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结合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内涝治理、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态修复、雨水收集利用等项目全面建设海绵城市。七是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三)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转变。按照《福建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重点在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出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培育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二是推进建造方式转变。按照即将出台的《福建省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初定开工建设的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三是推进行业监管方式转变。加强建筑市场、现场“两场”联动,有效利用动态监管、信用评价、黑名单等手段,健全信用综合评价制度体系。四是全面推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在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五是深入开展以渗漏、裂缝为重点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预拌混凝土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提升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水平。六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动态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七是加大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围绕建筑市场的环境营造、工程招投标、扶持龙头企业等方面推出补充扶持政策。继续实施龙头企业计划,争取新增1家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引导中小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具有较强专业技术优势和特色的专业施工方向发展。推进预拌混凝土企业升级改造,向绿色搅拌站发展,鼓励生产、浇筑与养护一体化施工。
(四)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福建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闽委发〔2016〕23号),完成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明确政府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界限和协调机制,城市管理执法权责基本明晰,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五)进一步强化机关自身建设。一是抓党建。继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突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局党委中心工作,更加注重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引领,更加注重机关党组织的合力凝聚,更加注重机关党建服务大局的效能发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抓精神文明建设。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文明单位总评工作为抓手,强化工作职责、凝聚全局合力,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树立为民服务先进典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抓廉政。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四是抓效能。加大对系统干部落实各项工作的实效评估,建立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建立落实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有效的奖惩机制,强化平时效能督查,形成积极、认真的工作氛围。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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