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综〔2016〕3号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2015年主要工作
(一)突出去库存,全力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房地产市场呈现企稳向好态势。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一系列政策,充分发挥服务、监管和引导职能,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对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影响。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130.22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236.03万平方米,比增-0.59%,房地产地税收入17.9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比重27.8%。其中市本级商品房销售71.23万㎡,同比增长92.77%,创历史新高。
2.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开工建设5573套保障性住房,占省下达任务的114.8%;基本建成9180套,占省下达任务的241.6%,排名全省第三;完成投资10.4亿元(含续建项目5.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28.3%;全市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含棚户区改造)31804套,完成配租配售31639套,综合配租配售率99.5%;全市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62户,占省下达任务(100户)的362%。推进棚户区改造,编制完成市区2015-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全年共有8个项目列入全省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制定出台《关于采购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房和安置房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市区棚户区改造房产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推进保障方式转变和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全市共有2062户选择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比例达23.31%(按户计算)。三明市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系统全面投入运行,公租房分配率达94.7%。
3.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区全年共受理商品房登记业务4000宗,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存量房交易业务1700宗,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房地产抵押业务16445宗,审核各类登记业务16445宗,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登记8286宗。
4.物业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共办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18家,有3家物业企业取得二级资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管理,促进依法合理收费。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抓项目评优,共有2个项目获得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4个项目获得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
5.和谐征迁工作稳步推进。加强对全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指导,推进和谐征迁,全市房屋征收项目23个,总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征收户数2265户。审核梅列、三元两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5个。创建全省和谐征迁示范项目,三明学院麒麟新村教职工生活区限价商品房项目、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周边地块旧城改造项目列入全省和谐征收示范项目。
(二)突出优化环境,加快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1.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2015年全市安排宜居环境建设项目673个,完成投资155.9亿元,占计划的108.1%。建成雨水、污水、供水、燃气管线和市政道路794.3公里,新增城市停车位840个。新增15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成乡镇压缩转运站34座。开工建设“三边三节点”项目36个,新增绿道166.6公里、省级园林县城2个、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131.74公顷、片林176片、立体绿化120处。全市提前3年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任务。
2.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143个村庄得到初步整治和改善提升,5 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基本建成,整治裸房3538栋,新增(建)垃圾转运处理能力326吨/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820个、硬化村道1250公里、绿化面积280万平方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涌现出一批像明溪御帘、大田济中、将乐际下等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和尤溪县农业生态景观廊道、宁化县城关至石壁客家祖地美丽乡村景观带等一批新的可复制可推广典型。
3.“两违”综合治理效果明显。新增违建基本得到遏制,全市新拆违建403万平方米、腾出土地3588亩,完成年度拆违任务的134%。全市创建“无违建”示范县(市、区)1个、乡镇(街道)12个、村(居)124个。
(三)突出转型升级,进一步服务建筑业发展壮大
1.建筑业持续平稳发展。出台《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从资质晋升、金融贷款、总部建设、人才培养、税费优惠等方面大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全市新增一级施工企业6家,建筑业企业总数达327家,其中一级施工总承包24家。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57.89亿元,比增16%。其中省外产值83.63亿元,同比增长14.2%。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推动梅列区小蕉建筑产业园区项目建设。
2.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年实现零事故和零死亡。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推进建机和模架一体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其中由福建城建公司承建的左岸明都工地项目,作为全省第三季度质量安全观摩施工现场会的参观点,受到省住建厅的通报表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法发包、挂靠、转包、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招投标日常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法依规处理招投标投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会同劳动部门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建筑节能科技创新进一步推进。加大建筑节能执行力度,开展全市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积极引导创建绿色工地,以绿色施工为示范,加快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和新设备等应用,形成节约建造、绿色生态的建设模式。大力扶持勘察设计行业做大做强,完成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晋升16家。全年开展勘察设计和节能检查14个项目,全市的建设工程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100%。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落实6个绿色建筑项目,总面积达183万㎡,其中碧桂园住宅小区一期50.78万㎡的绿建项目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沙县和岸住宅小区14.9万㎡绿建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推进永安市、将乐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建设,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65.5万平方米。
(四)突出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着力解决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街巷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卫生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整治市容秩序,清理主次干道流动摊、店外摊、占道收购废品、修车、洗车、卖车等违规占道作业现象,做到沿街店铺齐门售货,卫生状况良好,共纠正、劝导、取缔各类违规占道经营问题5000余起、取缔流动摊2600余起。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占道修车、洗车、售车行为,清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行驶、乱停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设施,进一步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加强停车场建设,抓好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确保占道停车有序。整治建筑工地,落实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要求,督促各方责任单位执行文明施工标准,落实文明施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做到围挡作业、冲洗设施完善、净车出场,开展洒水降尘作业,降低扬尘污染。整治渣土运输,加强监管服务,开展联合执法,共查处各类违规运输行为70余起。整治餐厨垃圾,提升收运能力,市区日收集餐厨废弃物20多吨,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收运处置工作。抓好数字城管,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年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卷8094件,已处置7611件,办结率为87.84%。
(五)突出“三严三实”,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围绕建设和谐机关、效率机关、活力机关,进一步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机关效能。
1.依法行政工作持续推进。编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其中权力清单363项、责任清单442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47项。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实行行政审批市县联动,试行证照电子化发放。全年共办结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46021件,办结率100%。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建设行业稽查执法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各项工作公开、透明、高效运作。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提案37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被市政协评为2012—2015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件469件。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和挂村帮扶工作等,主动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按要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责任。
2.队伍素质有新提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激发党员和干部的服务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对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培训,首次与市规划局、国土局组织举办高规格的全市国土城乡规划建设专题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强化行业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全年共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5388人次,完成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核认定4311人次。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建设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为一线职工提供学习交流、切磋技艺的平台,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摆和整改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召开全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切实把责任传导到基层。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紧盯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系统文明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月”活动,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2—2014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有4个集体受省级以上表彰。
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房地产投资后劲不足,结构性矛盾问题日趋凸显,市场分化日益加剧;房地产库存数量居高不下,各地去库存压力明显加大;住房保障机制还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保障房后续管理有待加强。二是建筑业亟需转型升级,建筑业企业总体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竞争力偏弱,增长后劲不足。工程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三是城乡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城市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机关作风和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庸懒散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二、2016年主要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部、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补齐市政设施短板。继续推进宜居环境建设,重点围绕市政“五千工程”、垃圾处理、市政道路、城市公共停车场、绿道、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和黑臭水体、园林绿化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一是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市政道路项目,力争全市新改建100公里以上城市道路。注重完善合理的道路网系统,继续打造城市绿道网,完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打通断头路和“封闭小区”,消除瓶颈路段,拓宽小街巷,提高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二是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市区要重点推进贵溪洋、台江片区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各地根据城市开发和功能需求,在新区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老城区则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三是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要着力解决停车设施供应不足、挪用停车设施和停车管理滞后问题,全市力争新增公共停车位1500个以上。远期通过合理规划,预留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城市公共停车供应体系。四是加快污水垃圾处理。加快城镇和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提高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016年,力争完成全市10座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加日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铺设相应污水配套管网100公里以上,市县污水处理率达85.5%。实现所有市县污泥规范安全处置。实现乡镇、村全部建成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立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长效机制。五是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市区、明溪、清流、宁化等县备用水源建设,力争在2018年底完成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完成所有供水厂厂区技改及所有市县建成应急备用水源,实现双水源供水,水质合格率达95%以上,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六是启动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和黑臭水体整治。充分发挥城市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2016年起,各县(市)重点选择一批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编制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力争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对2015年排查出的黑臭水体,全面开展整治。七是抓好园林绿化建设。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小区、单位园林绿化“五个提升”工程,今年全市建成130公里以上绿道,完成10个城市公园、10条道路、10处重要节点、20个小区、20个单位绿化提升,完成50处以上立体绿化以及50公顷以上城市片林,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0%以上。
(二)着力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推进全省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按照基本整治村、重点整治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三个层面,分类整治130个以上村庄,创建12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5条以上美丽乡村景观带,继续推进串点成线、连线扩面,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加快乡村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完成“六江两溪”流域以外的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千村整治”,今年计划完成160个村庄污水处理建设,推进60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任务。三是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农村危房900户以上。尽快摸清和核实农村危房底数,并将今年计划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村庄,落实到户到人。做细群众工作,调动其改造积极性,同时落实好地方补助资金,按照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等方式,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三)着力巩固房地产向好态势。强化责任,加强调研、注重分析、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是促投资稳增长。建立健全房地产项目库,梳理掌握在建和拟开工项目情况,落实房地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区分不同类型采取相应措施,促进项目正常投资进度。支持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开发产品结构,发展旅游、养老、文化地产。增加有效投资,力争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130亿元、销售商品房200万平方米以上。二是去库存防风险。认真落实全省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三明实际,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稳定住房消费各类支持政策。要与调整房产结构相结合,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房型、功能、用途等。支持企业参与工业地产开发、发展城市综合体和国家支持的电商、物流、旅游、休闲、文化、养老等非住宅房地产,消化库存。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赁市场,或者转成租赁型的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并享受相应行业的优惠政策。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变经营方式,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要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综合交通、绿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以及周边学校、医院、商场、文体等配套建设,增强城市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提升住宅小区综合品质和人居环境。要与农民进城相结合,积极引导,创造条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进一步降低保障门槛,把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积极支持进城农民、外来务工人员购房租房。三是加快住房保障方式转变。全市计划新开工(含收购)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0.7万套(含棚户区改造0.5万套)以上、基本建成0.38万套。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转换通道,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将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和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范畴,采取优先发放政策性贷款、安排专项建设基金等办法,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用好国开行、农发行棚改政策性贷款,加强项目对接,加快贷款发放。四是规范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将制定三明市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纳入设区市第一批立法项目,尽早出台。启动物业管理年活动,规范物业企业行为,在物业收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业主委员会建设等方面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创新物业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物业欠费问题。继续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住宅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考核评比工作,奖优罚劣,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四)着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00亿元以上。积极指导建安行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梅列区小蕉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建设。二是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继续深化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扎实推进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持续开展混凝土结构工程、建筑模板、外架、建机等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落实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管机制,建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三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优化提升以企业、人员、项目、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建设领域各类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落实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四是加强建筑企业专业技术培训,为发展壮大我市建筑业提供人才保障。
(五)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深化城市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持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严格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推进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落实常态化、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增强网格巡查管控密度、频度,做到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逐步向智慧化升级。三是继续抓好“两违”综合治理。按照“拆、防、化”的治理要求,保持治违管理的高压态势。突出“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的治理,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开发园区、重点项目周边等主题拆违,并推动向乡镇、农村延伸。全市年度新拆违建300万平方米以上。坚决遏制新增违建,持续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组织力量尽快摸清违建底数,加快分类处置历史违建。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强化领导、属地和部门责任,完善网格管控、快速查处和倒逼加快拆违机制,细化处置标准和处置政策,按规划实施拆后土地利用、畅通个人建房疏导渠道。
(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深化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二是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加快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应用,推进“阳光信访”工作。推行“法定途径优先”,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好信访突出矛盾排查化解,维护行业安定稳定。三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和强化主体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与水平。四是持续推进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民主生活会意见整改,践行“四下基层”和“马上就办”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系统政风行风持续转变。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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