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5-01-28 16:11

明建综〔2015〕2号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开拓创新,迎难而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以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为目标,深入开展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全市共实施项目489个,全年完成投资303.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推进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全市共有明溪御帘、尤溪桂峰、永安沧海等13个村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房地产市场销售保持平稳。面对经济下行对房地产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措施,积极作为,全市共完成房地产投资176.35亿元,同比增长8.84%,商品房销售面积246.9万平方米,比增-2.99%,位居全省第一。

  ——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出台《三明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规范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逐步解决市区人才住房困难问题,市区首批100套限价商品房公开面向社会销售。

  ——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双提升”行动,强化建筑行业安全质量监管,加强行业岗位技能培训,首次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省一建”杯建筑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整体水平。  

  一、2014年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在既有“点线面”攻坚工作基础上,以城镇“三边三节点”、向莆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市政提升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开展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全市共实施项目489个,完成投资303.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2.24%。

  1.点的建设方面全市共打造19个城市完整社区,整治124个村庄,创建100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1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启动改造各类棚户区12个。出台《三明市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意见》,开展村落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摸底,初步建立我市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项目库,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全市共有13个村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2.线的延伸方面共实施“三边三节点”项目84个,整治公路铁路沿线530公里,其中重点实施向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对辖区内228公里向莆铁路沿线两侧的5个县12个乡镇(街道)45个村庄(9526户)以及2个开发园区的沿线企业和近万亩山地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向莆铁路铁路沿线环境景观,使其成为三明重要的对外窗口。实施市政提升,全市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54公里、供水管网153公里、燃气管网57公里、城市道路95公里、新增绿道128公里,项目总数179个。

  3.面的拓展方面实施12个小流域治理,启动闽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1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岩前、陈大2个试点镇建成污水处理系统。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围绕省、市关于加强市政提升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

  1.市政基础设施方面一是加大城市路网建设力度,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全年共投资53.9亿元,用于城市道路、桥梁提升、公交系统、步行系统和公共停车场的改造,完成提升项目83项、桥梁提升20项、公交系统3项、步行系统19项、公共停车场建设5个。二是加大市区市政道路维修力度,夯实城市硬件设施,完成崇荣路、东新四路、五四路、长安路、富兴路以及新碧路等道路改造,改造长度8.23公里,投资2.25亿元。

  2.园林绿化提升方面。以推进“四绿”工程和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检为契机,加快城市公园建设改造,打造城市绿色风景线,建设生态绿色城市。继续完善和实施三明市区沙溪两岸绿地景观提升建设,共实施闽学园、徐碧铁桥改造以及东岸索桥至台江大桥沿河景观提升等项目,完成投资8000万元。加快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全市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95.5公顷,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189.63公顷。加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建宁县通过省级园林县城验收。推进绿色乡镇创建工作,加大乡镇绿化、公园绿地建设,新增乡镇公园绿地面积6.45公顷,植树3.5万株,累计投入绿化资金850万元。

  3.供水设施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水厂改造及扩建力度,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厂、宁化县南山水厂已建成完工,新增供水能力6万吨/日,永安市南区水厂、尤溪县城西水厂二期工程等有序推进。积极开展各县市的应急水源建设和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永安、明溪、建宁、尤溪、将乐等地相继启动应急水源建设,全市新增供水管道长度153公里。严格落实水质监控制度,定期对各自的出厂水进行分析检测,把好出厂水质质量关,确保用水安全。

   4.污水处理设施方面。全市各县(市)均已建成1座或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市区2座),处理规模达到21.8万吨/日,实际日处理水量为17.6万吨,负荷率为80%。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建永安、泰宁、尤溪县城区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永安市贡川镇、曹远镇、将乐县光明乡、南口乡、黄潭镇、万全乡、高唐镇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全市建设城乡污水管网93.12公里,完成投资1.77亿元;大力推进污泥安全处置工作。

  5.环卫基础设施方面加快建设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全市所有县(市)均已建成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模达1480吨/日,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1150吨。市区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加快推进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已完成汽机房、综合楼建设,主厂房、烟囱正在施工中,完成投资1.94亿元,预计2015年上半年可完工。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步伐,完善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及收运体系,餐厨垃圾收集服务范围已覆盖到三明市区、永安、沙县,日收集处理餐厨废弃物63吨。

  (三)加大惠民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1.全面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年开工建设5753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占省下达任务的125%,开工率全省排名第二,基本建成7793套,占省下达任务的235%,基本建成率全省排名第一,完成投资12.8亿元(含续建项目6.4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66%,全省排名第二;全市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含棚户区改造)25879套,完成配租配售25506套,综合配租配售率98.56%;全市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94户,占省下达任务(290户)的205%。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并轨政策,出台《关于推进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按照统一建设、统一分配、差别化租金方式实施两房并轨,有效地提高了保障房资源配置效率;出台《三明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逐步解决市区人才住房困难问题,首批100套限价商品住房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工作,印发《三明市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完成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和招投标工作。

  2.全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服务、监管和引导职能,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对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影响,全市共完成房地产投资176.35亿元,同比增长8.84%,商品房市场交易销售面积246.9万平方米,同比增-2.99%,位居全省第一。在全面贯彻落实省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从支持刚需购房、鼓励引导住房消费、实行分类调控等出台扶持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促销售、调需求、去库存、稳市场。积极有效地解决房地产市场波动引发的“房闹”事件,维护了社会平安与稳定。与三明日报社联合举办“幸福家园•生态人居”房地产展示展销会,来自全市1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20余个楼盘集中展示,搭建房地产买卖双方沟通、交流和平台,营造氛围,引导消费需求,推动三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3.强化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提高交易权属登记管理水平,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市区全年共受理商品房登记业务3745宗,建筑面积34.19万平方米;存量房交易业务2345宗,建筑面积20.45万平方米;房地产抵押业务8195宗,建筑面积173.67万平方米。审核各类登记业务18481宗,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登记(所有权更正、变更登记、异议登记等)8783宗。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认真做好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市区全年共完成商品房备案登记3044宗,合同备案注销279宗,合同备案修改50宗。

  4.不断提升物业行业管理水平。共办理物业管理资质审查暂定三级5家,暂定升三级20 家。2家物业公司成功晋升二级资质,实现了多年以来本地物业服务二级资质企业数量“零”的突破。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从业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组织成立了三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推动物业行业向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管理纵深发展。积极开展物业示范项目评选,完成对市区、永安、沙县、大田、清流9个市级物业管理示范申报项目进行考评,4个项目荣获2014年度“三明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落实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主体行为、职责,加强物业服务队伍管理,下发《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开展三明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引导物业企业加强自律,强化诚信意识、服务理念,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全年审核收缴3170套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161万元;批准使用住宅小区维修资金40宗55万元,备案40宗,审核支付45万元。

  5.稳步推进和谐征迁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全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征收项目11个,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约12.08万平方米,审核梅列、三元两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8个。创新充实和谐征收办法,推动和谐征收工作进程,其中梅列区贵溪洋碧湖片区工业企业生产性用房征收项目、三元区西客站南侧地块、泰宁县水南西街改造项目被省建设厅评为“2014年度全省和谐征收示范项目”,并在全省予以通报表扬。

  (四)加强监管和服务,建筑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1.建筑业产值创历史新高。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扶持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调增资质、晋升等级,为建筑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拓展省外市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全市共有11家施工企业主项或增项晋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1家监理企业晋升房建、市政监理甲级资质。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480.7亿元,同比增长23.3%。                      

  2.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建立和完善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促进建筑用能结构调整和方式的转变,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市区共有三元饭店改造、碧桂园住宅区、三明水舞半山郡一星级和沙县和岸绿色住宅小区二星级等绿建项目共143.2万正在实施。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市区共完成4万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屋面保温隔热、挤塑板、中空玻璃、镀膜玻璃、塑钢门窗、高强钢筋,以及各种自保温墙材和技术在工程中被推广使用。全力配合做好“禁实”“推新”工作,加气混凝土砌块、煤矸石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及页岩多孔砖等为主导产品的新型筑墙材料已成为我市替代粘土砖的主导产品。

  3.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在市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招投标已全部纳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加强招标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处理招投标投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行业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全年共完成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核认定975人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3898人次。首次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省一建”杯建筑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为一线职工提供了学习交流、切磋技艺的平台,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建筑行业职工素质,促进规范施工、优质施工、文明施工,提升行业发展整体水平。 

  4.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强化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工程质量和队伍“双提升”行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加强动态监管,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巡查的基础上,分阶段、分区域、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大力推进模板、脚手架一体化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建设三年提升行动,突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生产,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动态考核指导,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达标。

  (五)强化城市管理,不断营造优美城市环境。围绕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深入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强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秩序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突出推进“两违”综合整治,全市共摸查违建面积370.07万平方米,违法占地面积294.87万平方米,已拆除面积312.53万平方米,完成年度拆除30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拆除比例104.18%,居全省第六位。突出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加强施工扬尘监管,要求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所有在建工地均设置洗车台,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工地车辆出场实施冲洗,保证车辆清洁上路。突出开展建筑渣土沙石车辆运输整治工作,加强审批和监管服务,全市共有311辆渣土车完成安全管控网络平台建设,有110余辆外地牌照渣土车迁入三明市有资质的渣土企业参与运输,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各类违规运输车辆3720余辆次,整治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渣土沙石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和“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水平。

  1.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建设行业稽查执法工作,全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5次。严格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加强对执法单位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加强行政审批服务,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职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项,确定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6项、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公共服务项目18项、事前报备事项9项。全年共办结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42649件,办结率100%。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38件、群众来信来访件323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

  2.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有效推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在系统上下大力营造文明之风。开展服务意识、办事流程、全程代办、倾听民声、政策落实、服务机制等六项“零距离”,有效提高了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在局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设道德讲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羽毛球、气排球为重点,深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其中,男女汽排球队代表省厅出征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部气排球赛,女队荣获第二名,男队荣获第四名的优异成绩,获得了省住建厅领导的高度肯定。

  3.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党组织为目标,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队伍素质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完善机关党建、后勤管理等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行政接待、会议等,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6%。

  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宜居环境项目建设进展不平衡,城乡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城市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受经济下行影响,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去库存压力增大,建筑业虽然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但建筑业企业总体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竞争力偏弱,增长后劲不足;机关作风和执行力有待于进一加强,庸懒散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二、2015年主要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次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围绕宜居环境建设目标,把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民生实事、行业发展、城乡一体等重点,积极作为,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按照“一年全面深化、三年明显改观、五年整体提升”目标,突出项目建设。全市整治村庄130个以上,推进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项目36个,推进集中棚户区改造8个,全面建成“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按照我市建立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项目资源,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树立乡村文化传承示范典型。

  (二)统筹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五千工程”,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渠(沟)13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120公里以上、供水管网135公里以上、燃气管网130公里以上、市政道路160公里以上,新建绿道140公里以上。推进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市区列东污水处理厂改造和列西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推进污泥安全处置。加快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倒排时序,跟踪督促项目建设,确保2015年正式投入运行。进一步完善《三明市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力争2015年前拓展至全市。

  (三)继续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对照国家园林城标准的要求,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相关制度建设、加大园林绿化项目、花苗圃基地建设等,加强城市道路、街道林荫景观建设等工作,做好迎接住建部的验收准备。加强省级园林县城和绿色乡镇的创建工作,力争完成大田、明溪县的省级园林县城及5个绿色乡镇的创建任务。实施三年绿荫行动计划,重点加强绿道建设、街头绿地、附属绿地、立体绿化、片林建设等,提升城区绿化水平,不断推进生态园林建设。

  (四)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6月前完成所有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完成省厅下达的27个乡镇,7个全国重点镇、4个省级试点镇和“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15个乡镇的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力争年底前完成乡镇78个、村庄1040个的生活垃圾治理任务,达到全市60%以上乡镇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目标。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新开工保障性住房4955套、基本建成3800套。二是落实保障性住房配置网上公开。按照全省统一的保障房配租配售流程图,通过开发我市保障房配置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保障房配置审批和监管功能,实现保障房配置管理和监管网上运行。

  (六)全力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研究应对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人气,加快库存消化速度,促进市场销售。突出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服务碧桂园、水舞半山郡、书香世家、碧水蓝天、翡翠城、山水御园、左岸名都等项目,及时解决企业困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三明市物业管理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物业服务等级及指导性收费标准调整工作。

  (七)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继续积极指导企业调增、晋升资质,引进外地企业总部入驻我市,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支持我市建筑企业拓展省外市场,不断做大外埠产值份额。进一步推进“双提升”工作,督促各方建设主体尤其是施工企业推进工程施工标准化、建筑劳务队伍建设和用工管理等工作,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积极落实省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运用工作。

  (八)强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干部队伍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积极开展保障性工程、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等重点专项稽查执法工作。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做到该办的事抓紧办、能办的事立即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各项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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