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5-15 10:42

  明建办〔2023〕1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法普组〔2023〕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建法〔2023〕2号),结合2023年我市住建行业中心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引导工作人员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和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3.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与支部“三会一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等相结合,作为普法“进机关”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模范践行。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4.执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落实法治建设任务,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和办法,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都落到实处。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聘请社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制定出台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

  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合法性、有效性,认真贯彻执行省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三、助推住建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7.推进住建领域行业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住建领域法规规章制定工作,充分运用好地方立法权,积极推动有效的实践经验和政策上升为地方法规,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协同相关部门推进《三明市既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

  8.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贯彻《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理解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根据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9.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认真按照《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推动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

  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0.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审批流程再造,推进“不见面审批”、“秒批秒办”和“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协调推进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提升水、电、气等接入服务质量;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探索工程档案归档实行“验收+告知承诺”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1.规范落实监管机制。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规范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结合业务实际开展年度“双随机”抽查及跨部门联合监管。

  12.推进“诚信三明”建设。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指导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及时向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送《信用承诺书》“双公示”信用信息、“五类行政管理”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加强信用政策、信用知识、信用信息宣传,强化信用评价效用,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行业市场环境。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业纠纷矛盾

  13.加强府院联动。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明政文〔2021〕151号)文件精神,更好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加强源头治理,共同促进法治三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

  14.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按照《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推进本级行政调解组织自身建设,合法、规范、有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社会面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调解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解决争议纠纷。

  15.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条例》落地落实,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处理信访事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强化因案施策,分类化解工作思路,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问题不累积、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

  六、推进行业普法工作,落实住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16.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重点围绕行业中心工作,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学习宣传,全面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1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通过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信访答复、信用修复、提供免费咨询等日常工作,结合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面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教育,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18.落实住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按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自查,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行针对性的整改提升,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走深、走实。

  附件: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宣传主题

  普法内容

  责任科室(单位)

  1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学习资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

  法规科、机关党办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2

  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审批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3

  5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

  法规科、房地产业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4

  6月安全月活动

  《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

  建筑业科、质安站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5

  9月质量月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建筑业科、质安站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6

  宪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7

  燃气安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

  城建科、燃管站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8

  消防安全

  《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

  消防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9

  绿色建筑发展

  《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

  科技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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