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办〔2021〕3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明委发〔2020〕10 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柔性执法理念全面树立。通过开展柔性执法工作,推动我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
(二)执法方式、方法有明显改变。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执法手段具有灵活多样性和调节方式的适度弹性,还具有柔和、及时、实用、注重效果等一系列突出特点和长处。实现柔性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柔性执法制度体系全面形成。编制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予以法治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此次活动,组织成立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冬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郑礼群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张晓艳 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邓赛娥 市住建局审批科科长
汪朝阳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负责人
林 彬 市住建局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科负责人
翟向东 市住建局消防科负责人
廖育申 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负责人
游万里 市住建局科技科负责人
组长王冬局长作为此次活动的总负责人,主要负责此次活动全面协调和总控工作;副组长郑礼群副局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及落实。各成员根据各科室职责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张晓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求
(一)概念
本方案所称柔性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单独或者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督促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行政相对人有法定或酌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强制情形的,依法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或不予行政强制。
(二)适用范围
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外,建立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全面推进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普遍适用。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积极适用柔性执法。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不适用柔性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作原则
1.合法合理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从我市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既不得以强调严格管理为由而忽视柔性执法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以推行柔性执法为由而疏于或放弃监管职责。
2.宽严相济原则。实施行政处罚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罚当其过。实施行政强制要遵循“最小侵害”规则,依法可以不实施的,尽量不实施,依法确需实施的,尽可能减少对行政相对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3.主动便民原则。要主动聚焦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行政相对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柔性执法具体措施。柔性执法程序应当简明高效,配套文书内容应当简单清晰易懂,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柔性执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实施柔性执法都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循序渐进原则。要立足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加强风险评估,着力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确定适用范围、执法重点和清单数量。编制“四张清单”应重点针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及执法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涉及面较广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由少到多,分单分批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7至9月份)
组织学习《三明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准确把握开展柔性执法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对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规定,认真梳理相关行政处罚事项,在充分听取下级执法部门和一线执法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本系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及配套文书。
(二)实施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全市住建系统要按照本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柔性执法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全市一盘棋,以上率下,上下互动。市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回应下级提出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不走样、不变形、有实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明晰本部门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可以根据执法实际扩大清单范围。执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要及时向上反馈,如对清单中不符合行政管理要求、不便于操作执行或行政相对人争议较大的事项,要报上级部门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纳入后要及时报上级执法部门备案。同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柔性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建立月报、年报制度。
(三)总结提升并长期坚持(2022年开始)
全市住建系统要在开展工作中注重发掘典型,通过报刊、网络、工作简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并认真总结柔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及实际运用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四张清单”,完善配套法律文书,改进具体工作方法。
附件:1.三明市住建系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
2.三明市住建系统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
3.三明市住建系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
4.三明市住建系统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暂无)
5.柔性执法统计报表
6.柔性执法具体工作方法
7.部分配套法律文书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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