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3-20 15:20

明建办〔2019〕15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增强我局党委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提高班子成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三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明治市办〔2017〕5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按照三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七五”普法布署,结合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推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建设法治三明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学习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学习三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  

  (四)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对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

  (五)学习中央有关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特别是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关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有关精神。学习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

  (六)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

  (七)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

  三、学习方式和要求

  (一)举办法治讲座。局党委中心组、局属各部门单位党支部可根据工作和需要,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或收听收看法治讲座专题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

  (二)中心组学法。局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集体学法活动,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2小时。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三)会前学法。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会议内容。

  (四)坚持自学。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法内容,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增强学习效果。

  (五)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班子成员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把学法的成果运用到法治实践中去,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严格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 

  (七)严格奖惩。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将学法纳入年度考核,不按要求落实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2019年学法安排表 

  1月:学习《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2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月: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4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

  5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专题学习)

  6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7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8月:学习《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

  9月: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0月: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2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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