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法〔2017〕1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管局,清流县城管局,局属有关单位、科室:
现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9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省委市委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学法用法,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我市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在全市住建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三明作出应有贡献。
二、牢牢把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点内容
要围绕住建系统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推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要突出学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二要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
三要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要深入学习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五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一)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依托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把宪法法律列为培训必修课,进一步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国家工作人员要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通过组织调研、党校轮训、专题培训、网络学习等形式进行学法。
(四)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都要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五)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权责清单,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2017年1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