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建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时间:2011-04-20 10: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三明市住建局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有关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及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二、考评对象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含内设单位)。

三、考评内容

结合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一并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评办法,满分基数为100分。    

   (一)依法行政、履行职权合法(单项满分20分)

满分标准:1、实体合法;2、程序合法;3、无行政许可复议被变更或撤销;4、无行政许可诉讼变更或撤销件

扣分计算:如发现每一项行政职权行使中,有下列问题的,酌情扣分,直至该栏目扣完20分为止。1、查到实体存在不合法问题(扣2分);2、查到程序存在不合法问题(扣2分);3、发生被行政许可复议被变更或撤销的,每一件(扣3分);4、发生被行政许可诉讼变更或撤销件的,每一件(扣3分)。

(二)切实贯彻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单项满分20分)

满分标准

完成符合本局相应工作运行流程图等所规定的规范要求和确定的岗位职责。

扣分计算

不符合本局相应工作运行流程图等所规定的规范要求和确定的岗位职责的,每一处扣1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期限(单项满分30分)

满分标准:每一项行政职权行使,做到不超过规定的承诺期限和法定期限。

扣分计算:查实每超过规定的承诺期限的,每一件扣1分;如超过法定期限的,每一件扣3分,直至该栏目扣完30分为止。

(四)执政为民,正确履行职权(单项满分15分)

满分标准1、履行本局依法公开的赋予的行政职权;2、在法定规范标准幅度内行使行政裁量权;3、每一项权力行使公平、公正。

扣分计算:1、越权行使行政权力的;2、超越法定规范标准幅度外行使行政裁量权的;3、显失公平、公正行为的,查实每一项扣3分,直至该栏目扣完15分为止。

(五)以人为本,热诚为民服务(单项满分15分)。

计分标准

1、全年无发生行政效能责任等投诉问题发生(有投诉的,需经查实)、无不作为、失职行为发生的(满分10分);有投诉问题,或失职行为发生并经查实的,每一件扣2分,直至该栏目扣完10分为止。

2、本年度中,为民为社会服务办实事,受、收到表扬信函(锦旗)的;科室工作创新、绩效优异、热诚服务受到本局以上授予各类先进集体表彰的。每得一项先进加1分,加满5分为止。

(六)考评组织

考评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考评具体工作由本局法制科和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评方法:1、先由各业务科室依据评比办法进行对照填表自报;2、考评小组进行对照核查和初审;3、初审结果及时反馈被考评单位;4、提交本局局务会确定考评等次。

(七)考评奖惩办法

1、考评分为三个档次,档次和总得分要求为:(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秀科室”(总得分≥90分);获“优秀科室”的,作为年度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并给予表彰;(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合格科室”(90分>总得分≥80分);获“合格科室”的,由本局予以通报表扬肯定;(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进需整改科室”(总得分低于80分);被列为“后进需整改科室”的,相关科室本年度不能列入各类评先创优考评;科室需针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科室被评为“后进需整改科室”的,科室人员组成配置将进行必要调整,科室主要负责人降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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