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建局对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流程图
时间:2011-12-13 10:04

 

实施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明政[2002]67号)

承办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承办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市监察局驻市住建局监察室  投诉电话:859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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