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条第一款;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3.《关于提高办事效率的实施意见》(闽建法[2011]128号)
承办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局建筑业科
承办时限:10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市监察局驻市住建局监察室 投诉电话:859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