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分解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03-22 16:07

明建函〔2021〕15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中心、三明市城乡改造有限公司、福建东南设计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顺利推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公租房棚改项目清单的通知》(闽建住20212号)和各县(市、区)经各级政府同意申报2021年城镇棚改公租房保障计划,现将我市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分解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计划及项目情况

  三明市2021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分解表详见附件1,三明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表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落实,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9月底前全面开工,其他各项任务在年底前完成。一是要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开工时间节点,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确保项目早开工、早见效。二是要按规定渠道足额落实资金,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信贷支持政策,用足用好棚改专项债券。三是要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棚改“六个严禁”要求。四是要按月或季度发放租赁补贴,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

  附件:1.三明市2021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分解表

        2.三明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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