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函〔2020〕4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中心,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顺利推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固化2019年棚改项目清单和公布2020年公租房棚改项目清单的通知》(闽建住函[2019]37号)和各县(市、区)经各级政府同意申报2020年城镇棚改公租房保障计划,现将我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分解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计划及项目情况
计划详见附件1,项目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在年底前完成。一是要落实项目责任人,抓紧项目审批,尽快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确保项目早开工、早见效。二是要按规定渠道足额落实资金,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信贷支持政策,用足用好棚改专项债券。三是要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棚改“六个严禁”要求。四是要按月或季度发放租赁补贴,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
附件:1.三明市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分解表
2.三明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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