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保障性住房配租相关规定,结合市区房源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三元区第一批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配租对象
根据可选房源情况、配租规则和轮候摇号情况,本次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选房配租对象为共计14户(详见附件1)。相关信息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二、配租限制原则
新就业大中专生房源同套仅限同性别申请人选择。
二、 房源情况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本次配租备选房源共计38间,详见附件2,分布情况如下:
1. 三元区乾龙新村141幢、141幢附1幢,计18间;
2. 三元区翁墩新村3幢、4幢,计5间;
3. 三元区富岗新村49幢、52幢,计3间;
4. 三元区长安路19号2幢、4幢,计3间;
5. 三元区绿景花园14幢、17幢,计9套。
四、租金标准
按三明市物价局、三明市住建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三明市区翁墩新一村22幢等10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明价〔2015〕9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租金标准见下表。如遇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
序号 |
房源坐落 |
结构 |
每平方租金标准(元/月) |
1 |
三元区翁墩新村3幢、4幢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4.2 |
2 |
三元区富岗新村49幢、52幢 |
框架结构多层 |
3.3 |
3 |
三元区绿景花园14幢、17幢 |
框架结构多层 |
5.4 |
4 |
三元区长安路19号4幢 |
框架结构多层 |
3.0 |
5 |
三元区乾龙新村141幢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6.6 |
6 |
三元区乾龙新村141幢附1幢 |
框架结构多层 |
5.5 |
五、时间地点
选房时间:2024年1月10日。
选房地点: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大楼3楼(地址: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
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配租原则
申请批次在前的选房先于申请批次在后的,相同申请批次且相同困难程度的申请对象按轮候号先后顺序选房。2023年申请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选房。
七、选房顺序
根据上述配租规则、房源及轮候号情况,本次新就业大中专生选房共分3个批次,第1批次为2021年在保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第2批次为2022年在保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第3批次为2023年新增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批次在前的选房顺序在前,同批次内存在相同困难程度情况多于1人的,已有轮候号的,按照轮候号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号;2023年新增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号。仅1人的批次,即为该批次1号。具体选房批次及选房顺序号详见附件1、2。
八、选房安排
本次选房分时段进行,一个家庭最多只允许2人参加选房活动。申请人须按照下列确定的签到及选房时间、时段参加选房,请勿自行提前或推后。未按规定时间、时段参加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逾期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所在批次 |
签到时段 |
选房时段 |
签到选房时间 |
1 |
新就业大中专毕生 |
上午9:00-9:30 |
上午9:30-11:00 |
2024年1月10日 |
九、选房流程
现场选房共分为签到、领取选房顺序号、选房三个步骤。
(一) 签到
1.签到。申请人(本人或受托人,以下均称申请人)须按照上述确定的签到选房时间和时段到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大楼3楼签到,取得选房资格。
(1)需携带的材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托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委托书原件(需办理委托公证或在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委托备案),选房通知书。
(2)签到排队:本次选房使用身份证读卡器签到。申请人在签到区排队等候,请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插队、随处走动等影响现场秩序。
(二)领取选房顺序号
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身份证件 (委托书原件)等材料,申请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后领取《选房顺序号单》。申请人领取《选房顺序号单》后,进入选房区等候选房。
(三)选房(按选房顺序号先后选房)
1.等候:申请人凭《选房顺序号单》和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进入选房现场,每户最多2人。
2.入场选房:工作人员按批次和《选房顺序号单》,一组请3名申请人进入选房区,申请人依序进入选房区选房。
3.选房:每位申请人选房时间为1分钟。申请人选好房号后将其写在《选房顺序号》背面,到确认区签字确认。
4.选房确认: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选房顺序号单》等材料选定房号,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申请人在选房确认书(一式两份)上签字确认并按指印,并领取一份《选房确认书》,同时交回《选房顺序号单》。
5.房源标示:申请人在选房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后,工作人员将选定的房号在投影屏幕的房源表变色标示,供后续选房人参阅。
6.退场:申请人领取《选房确认书》后即可退场。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选房人员未在上述规定的签到时间和时段到场办理签到的,不再受理现场签到,未现场签到者视同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2.申请人本人届时无法到场选房的,应在2024年1月9日上午12点前(正常上班时间内),申请人本人及受托人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到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新市中路208号住建大楼3楼)办理选房委托备案,或至公证处办理此次选房的公证委托。
3.到场申请人临时放弃选房的,应在《选房顺序确认表》上标明放弃,并签字。未在《选房顺序确认表》上签字登记放弃的,亦视同放弃选房资格,该选房顺序号自动作废。如有申请人未到场的,下一位申请人继续确认。
4.申请人按批次及选房顺序号入场,如有排名靠前的已签到申请人轮到选房时临时缺席,下一位申请人继续进场选房,在同选房时间、时段的其他申请人还未选完房前回到选房现场的,该申请人可接续当前选房对象选房;该申请人在其他所有申请人选房完毕且超出其选房时间时段后返回现场的,不予选房,视为逾期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特别说明
(一)配租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实物配租资格:放弃选房累计3次;选定房号后未按交房通知确定的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或以各种原因不按时办理租住、入住手续的。所选房源自动收回,不再另行通告。
(二)在分配期间发现配租对象具有购房、购置不符合规定条件机动车辆等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情况的,将取消保障资格及配租入住资格。
(三)交房时间待选房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请确保申报的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届时配租对象须凭《选房确认书》办理签订租赁合同、交付入住事宜。
附件:1.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选房人员名单
2.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备选房源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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