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材料
本类型公共租赁住房受理保障对象为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三元区无房并单身。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含)以上学历。
(3)已在三元区就业(含所辖乡镇),已与三元区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任用合同并正在实际履行中。
(4)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三元区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95624元/年·人),且申请人财产在12万元以下。
(5)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三元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的,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的。
(6)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租金减免条件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毕业三年内有意留明就职的我市大中专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可申请享受大中专毕业生公租房三个月免租(仅免除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等其它费用)。
(三)申请材料
三明市三元区户籍的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非三明市三元区户籍的申请人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特别注明的除外):
(1)《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书面诚信承诺及书面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及相关部门、单位调查核实其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财产等情况。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未婚声明原件。
(4)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5)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市教育部门的认定证明(一式两份,认定证明及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一份教育部门留存,一份交申请受理单位)。
(6)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7)提供未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非三元区户籍或1993年后由异地(含三明所辖县、市)迁入三明市三元区者,需户籍地或原迁出地房改部门开具其“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购房或其他待遇”的证明原件。
(8)《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及成年共同申请人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及查询照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查询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个税信息并与身份证人像面一起拍照,按照查询结果填写个税 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表并上传查询照片)。
(9)若为自行缴交社保的,需提供近两年的完税证明或者社保缴交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10)法院信用查询情况截图(登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截取包含自己名字、身份证号码、失信情况的图片)。
(11)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线上申请或线下申请的其中一种方式申报。
(一)线上申请
三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线上申请现有四种方式:一是可通过“公租房”APP 申请,二是可通过“闽政通”APP 申请,三是可通过“e 三明”APP 申请,四是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租房一件事”申报。具体申报方式详见《三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线上申请填报指南》。
(二)线下申请
正常工作时间内,申请人向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申请表格,如实填报、提交有关材料。
(三)受理机关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机关。社区居委会根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协助履行申请受理职责。
三、资格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核。市住建部门会同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就申请人自有房产和现住房状况、房产上市交易、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审核;市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社保、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对申请人的收入、资产进行审核。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登记,纳入轮候配租范围,同时根据申请人在公租房系统申请提交通过的时间确定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布。
经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取得保障资格。如家庭收入、资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向受理机关申报,未及时变更造成的失联和其它后果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保障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一般1年组织一次复核,复核合格的延续保障资格。
四、保障方式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取得保障资格后,以实物配租的方式予以轮候保障。实物配租,指申请人居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规定缴纳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配租制度,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数量、轮候配租等情况制定配租方案、组织选房。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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