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1年第二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合格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单位(其中住房问题向住建部门,收入资产问题向民政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审核结果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一、咨询、投诉部门
(一)住建部门。咨询单位: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091861,地址:三元区崇宁路16号6楼。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5106006、8268530,地址:三元区和仁新村12幢(三恒商厦)3楼。
(二)民政部门。咨询单位:三元区民政局,电话:8235401,地址:三元区东安路东安新村72幢。投诉单位:三明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电话:8261760,地址:三元区崇桂新村86幢5楼。
二、监督部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电话:8581376,地址: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三明市民政局监察室,电话:5177108,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龙泉大厦6楼。
附件:《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申请合格家庭名单(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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