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摇号的通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12-30 15:18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政文〔2012〕3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政办〔2020〕67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明建房〔2014〕73号)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市区(不含沙县区,下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摇号对象

  (一)本次纳入轮候摇号的对象是:2015年中低收入家庭、2016年中低收入家庭、2017年低保家庭、2017年中低收入家庭、2018年低保家庭、2021年新增在审低保家庭、2021年新增在审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具体摇号家庭名单详见附件1)

  (二)因本次摇号活动采用线下现场摇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摇号活动不要求所有摇号对象到场。同时为确保摇号公平、公正、公开,现面向轮候对象征集30名保障对象参加并监督此次摇号活动。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的人员可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报名参加,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市住房保障中心填写报名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30名报名人员确定为此次摇号的参加人员。报名不足30人的,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3.报名地点: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2幢满园春三恒商厦3楼)。

  4.咨询联系电话:5106006、8268530。

  二、摇号方式

  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公开摇号,采用公证摇号系统随机摇号确定申请家庭轮候号,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市住建局机关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察。

  本次摇号活动由福建省宁化县公证处对摇号过程进行公证,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摇号采用公证处提供的专用电脑及摇号专用软件。本次公证摇号流程和《摇号规则的说明》、《现场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摇号软件系统测试、保管和操作的说明》等均由福建省宁化县公证处制定(具体摇号规则说明详见附件2)。

  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异议。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按轮候册建立规则纳入轮候。

  三、摇号时间、地点

  经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30名保障对象请于2022年1月8日下午2:50至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14楼会议室(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参加公开摇号。

  四、轮候册建立规则

  轮候配租是指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按本通告的规定进入轮候册,并根据配租原则和房源情况按程序对其分配或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一)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按申请批次的先后顺序设立,相同申请批次的申请对象通过摇号产生轮候号纳入轮候册。

  (二)申请对象取得轮候号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轮候号,被注销的轮候号不得使用,且不再纳入轮候:

  1.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2.已获得配租的(含配租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或以各种原因不按时办理租住、入住手续的);

  3.放弃选房累计3次的。

  (三)退出已获得的实物配租住房,变更为住房租赁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仅保留住房租赁补贴资格,不再纳入轮候。

  (四)不再纳入轮候的对象重新申请实物配租的,需退出原申请批次,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按当年新申请对象纳入轮候。

  (五)申请对象取得轮候号后,家庭的成员、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影响保障资格的,应当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居委会申报。在轮候期间,经审核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和实物配租轮候条件且未配租的,原轮候号不变,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注销轮候号。

  (六)新申请对象在未产生审核结果前,轮候号暂不纳入轮候册,审核通过取得保障资格后方可纳入轮候。审核不通过的,其取得的轮候号作废。

  五、配租原则

  (一)分配原则

  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名单的家庭,原则上按申请批次的先后安排轮候配租,但低保(特困)家庭可不受申请批次限制,实行依申请应保尽保,即低保(特困)家庭选房顺序在前。其后相同申请批次里选房先后顺序依次为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低保(特困)家庭。该类型中有优先保障情形的,为最困难家庭,为第一选房顺序家庭,无优先保障情形的选房顺序排在其后,即选房先后顺序为低保(特困)优先双困家庭、低保家庭。同一困难程度的家庭按申请批次先后确定轮候顺序,相同困难程度且相同申请批次的家庭按轮候号先后顺序选房;

  2.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批次在前的选房先于申请批次在后的。在相同申请批次中,低收入家庭选房先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相同申请批次且相同困难程度的家庭按轮候号先后顺序选房;

  3.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按申请批次先后确定轮候顺序,相同申请批次的对象按轮候号先后顺序选房。

  (二)优先保障

  在同批次、同档家庭中,下列对象优先选房:

  经市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获得部队军一级以上命名的战斗英雄、模范、荣立二等功能以上的复转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家庭,孤老病残人员、失独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市级以上劳模的人员,县(区)级以上政府认定的烈士父母、配偶、子女。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六、选房配租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按照配租原则,结合本次摇号产生的轮候号情况,确定可参加选房的对象及其选房顺序号,制定选房配租方案,面向社会发布选房配租通告。

  七、其他要求

  参加人员进入摇号选房现场需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原件,提交《摇号入场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摇号选房:

  (一)“八闽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非绿色的;

  (二)从风险地区返明的;

  (三)未携带身份证的;

  (四)拒不佩戴口罩的。

  (五)检测时体温异常的。

  附件:1.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摇号名单》

  2. 《福建省宁化县公证处关于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确定轮候号的摇号规则说明》

  3. 《摇号入场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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