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住建、民政、公安、工商、住房公积金、人社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1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保障家庭资格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2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单位(其中住房问题向住建部门,收入资产问题向民政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审核结果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自2021年1月起按本次核定家庭类型给予保障。其中,部分家庭不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但未超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条件,可向住房保障部门书面申请调整保障方式。
一、咨询、投诉部门:
1.住建部门:三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电话:5106006,地址:梅列区和仁新村12幢(三恒商厦)3楼。
2.民政部门:
三明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电话:8261760,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5楼。
二、监督部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电话:8598246,地址: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
三明市民政局监察室,电话:5177108,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龙泉大厦6楼。
附件:《2021年年度复审第二批合格家庭名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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