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保障家庭资格复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4-18 16:33

  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税务、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18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保障家庭资格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04月18日至2019年04月24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单位(其中住房问题向住建部门,收入资产问题向民政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审核结果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其中,部分家庭不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但未超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条件,可向住房保障部门书面申请调整保障方式,经审核合格后延续保障资格。

  一、咨询、投诉部门:

  1.住建部门:三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电话:8268530地址:梅列区和仁新村12幢(三恒商厦)3楼。

  2.民政部门:

  咨询单位:梅列区民政局,电话8875584,地址:梅列区东新五路沪明新村196幢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楼1层;三元区民政局,电话:8328821,地址:三元区崇宁路10号三元区机关大院1层。

  投诉单位:三明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电话:5177215,地址:梅列区高岩新村41幢(市军休所大院)3楼。

  二、监督部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电话:8598246,地址: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

  三明市民政局机关纪委,电话:8241106,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龙泉大厦6楼。

  附件:《2018年年度复审合格家庭名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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