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房〔2018〕22号
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税务、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17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单位(其中住房问题向住建部门,收入资产问题向民政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审核结果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一、咨询、投诉部门
(一)住建部门。三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电话:5106006,地址:梅列区和仁新村12幢(三恒商厦)3楼。
(二)民政部门。咨询单位:梅列区民政局,电话8875584,地址:梅列区东新五路沪明新村196幢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楼1层;三元区民政局,电话:8328821,地址:三元区崇宁路10号三元区机关大院1层。投诉单位:三明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电话:5177215,地址:梅列区高岩新村41幢(市军休所大院)3楼。
二、监督部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室,电话:8595859,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三明市民政局监察室,电话:5177108,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龙泉大厦6楼。
附件:2017年新增合格家庭(原廉租房条件)名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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