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大田居屋集团有限公司整改情况核实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1-12 17:17

明建许函〔20239

福建大田居屋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8月18日向你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明建许改〔202264号),你公司于202212月26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情况反馈报告。经核实,你公司建造师、主要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满足要求,可按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承揽业务。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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