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大田居屋集团有限公司整改情况核实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1-12 17:17

明建许函〔2023〕9号

福建大田居屋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8月18日向你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明建许改〔2022〕64号),你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情况反馈报告。经核实,你公司建造师、主要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满足要求,可按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承揽业务。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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