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明建许改〔2022〕121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11-01 11:21

明建许改〔2022121

福建省领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建函〔202265号),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经查,你公司技术负责人不满足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建造师不满足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逾期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材料书面报送我局行政审批科(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50统一受理窗口或市住建局11楼会议室)。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临联系电话:0598-8593658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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