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明建许改〔2022〕171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9-28 16:46

明建许改〔2022171

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建函〔202265号),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经查,你公司技术负责人不满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建造师不满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整改到位。逾期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材料书面报送我局行政审批科(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50统一受理窗口或市住建局11楼会议室)。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598-8593658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