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撤字〔2022〕4号
福建省敖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督检查的通知》(明建办函〔2021〕49号),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经查实,你公司建造师、主要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本局于2022年6月24日向你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明建许改〔2022〕47号),要求你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你公司至今尚未完成整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局决定撤回你公司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予以注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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