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许改〔2021〕246号
福建广和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向我局提交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整改材料,我局于2021年8月16日批准你公司整改完成。在提交的整改材料中,你公司提交的市政专业技术负责人为廖畅。整改完成后,你公司技术负责人廖畅于2021年10月25日又作为福建宁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专业技术负责人提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整改材料。经查询,你公司已不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第28条规定,责令你公司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并在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材料提交至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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