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齐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1-09 15:25

明建许改〔2019〕137号   

福建省齐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双随机核查的通知》(明建办函〔2019〕53号),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双随机核查。 

  经查,你公司建造师不满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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