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新晟达)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11-07 10:38

明建许改〔2018〕96号

福建新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你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转出注册建造师 1 人。经查,你公司目前 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 4 人,企业注册建造师已不符合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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