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3-08 15:12

明建职改2019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人社局,市属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职称评审工作效率,2018年度三明市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后期现场交件复核的方式。评审工作拟于上半年进行,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1.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土建(含城乡规划设计、工程测量、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电气、建筑给水排水、建筑暖通空调、风景园林、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工程建设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保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闽人发〔2004〕145号和闽建人〔2013〕40号等评审文件规定者,均可申报。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但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聘满助理工程师5年者,可按符合学历条件申报评审工程师;对获得1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3.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发〔2019〕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精神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评审。

  凡参加中级评审的参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二、现场交件报送的评审材料

  1.所在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单位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3份(双面打印,需贴同底2寸彩照,复印件无效)。

  4.任现职以来近几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本科学历人员提供2015至2018年度近4年考核登记表;专科学历人员提供2014至2018年度近5年考核登记表)。

  5.毕业证书(含前置学历)、执业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或证明、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 体现在评审表中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任期内至少二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施工类提供有关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设计类提供须提供审查合格书、设计目录与图纸等;其他类提供关键的专业文件,证明担任本专业技术人员。

  7.正常申报人员只需提交一篇专业技术代表作(论文),破格申报者需提供3篇已发表的论文原件(发表论文所登刊物需有CN或ISSN刊号。

  专业技术总结(论文)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须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个人独立撰写的,涉及到工程是已建成或已实施的。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涉及到的工程必须是已建成或已实施的。专业技术总结(论文)还应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市住建局人事科电子邮箱(smjsjrsk@163.com)。

  8.免冠两寸彩照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三、申报评审相关要求

  1.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打印、复印材料均为A4纸)的,所有复印件均须单位和主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按以下顺序竖版装订成册,仅在左上角装订:①委托函;②身份证;③承诺书;④学历证书(2002年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无需提供原件,仅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查询的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任证明);⑦继续教育证书;⑧年度考核表;⑨业绩证明;⑩其他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获奖证明、破格材料等。

  所有评审材料装入完好的硬纸质文件袋,并打印一张《材料清单》贴在申报材料档案袋正面,便于现场收件时对照审核。

  2.申报人员现助理工程师在三明市外评审(确认)的,需提供当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确认)表和审批机关的有关批准确认文件

  3.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2016年以前继续教育要求相应任职年限内每年均达到72学时大专学历需提供至少5个年度、本科学历需提供至少4个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时需经当地县(市、区)人事部门核验合格。学时不足可参加三明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补足课时不足部分。培训地点: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建设宾馆2楼,联系电话:5157296)。

  4.对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总结(论文),将利用有关查询系统对其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将提供给评委做为评审依据。

  5.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评审表》中的“工作业绩”、“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及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并在申报人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 x年x x月x x日至x x月x x日),材料真实,符合x x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呈报单位意见”栏须经申报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建设、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6.2017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今年重新申报,应有新的业绩。

  四、其它事项

  1.为了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从2017年开始,申报材料增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凡申报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或考核确认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或考核确认的,除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已经评审或考核确认的,除撤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申报单位若存在冒用他人信息,或组织参评人员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一经发现查实,单位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

  3.评审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执行。

  4.申报流程:单位网上注册(http://www.smsjs.gov.cn/) → 住建局审核单位信息 → 申报人个人网上注册 → 填写信息 → 提交申报 → 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 → 住建局网上审核 → 申报人预约交件时间  现场交件  → 预审通过  线下缴费(操作手册请在申报期内自行登录系统下载)。

  5.申报时间2019310日至2019425日为网上申报时间,2019410日至2019510(公休日除外)为网络预约交件时间。

  6.交件地址:按预约时间将材料报送至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详细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建设宾馆2楼)

  咨询电话:0598-8592082;申报人均需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递交申请材料并按时进行现场复核,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

  1.申报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        三明市职称改革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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