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一期工程试验员岗位证考前辅导培训班的开学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4-25 16:33

明建人才﹝2018﹞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建建〔2006〕5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建建〔2008〕42号)及《关于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试验人员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明建人字〔2009〕48号)等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实行试验员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一律不得上岗。施工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拟开工项目均须按有关规定配置试验员。

  经市住建局批准,我中心决定举办一期工程试验员岗位证考前辅导培训班,现办班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培训对象:

  凡在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事试验取样工作二年以上,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未取得工程试验员岗位资格的人员,需报考申领《工程试验员岗位合格证书》的均可自愿参加本考前辅导培训班学习。

  三、培训课程:

  按市住建局统一教材安排开设《试验管理基础知识》、《水泥试验》、《钢材试验》、《砂石试验》、《砌墙砖及砌块试验》、《砂浆试验》、《混凝土试验》、《混凝土外加剂试验》、《防水材料试验》、《土工试验》、《保温材料试验》等11门课程。

  四、培训方式:

  考虑到目前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本次培训班采用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五、培训报到时间:2018年5月8日报到。

  六、培训费用:

  按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8号文规定收费。

  七、报到须知:

  参培人员应携带建筑施工企业委托培训函,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业绩量化表一份,报名汇总表一份(含电子版),报名缴费汇总表一份,近期1寸免冠白底正面相片一张(含电子版),(报名时提交的原件核对后退还申请人,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为保证出勤到课率,建议市区以外学员住宿统一安排在建设宾馆,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回本单位报销。

  八、培训地点和联系人:

  报到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建设宾馆大楼二楼(城关大桥下江滨路二元路口)。

  联系人:王华英,联系电话:0598—5157296、8339968,传真:0598-5157296。

  培训地点: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第一、二教室(建设宾馆大楼四、五层)。

  九、参培人员经考勤、考试合格后,由市住建局发给全市通用的《工程试验员岗位证书》

  十、接此通知后请各单位立即通知有关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时报到。

  注:网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smsjs.gov.cn)人事教育栏目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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