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5-21 10:32

明建办〔2026〕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省住建厅法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年度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 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住建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推动法治思想融入实践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把法治要求贯穿政策制定、行政执法、纠纷化解等全过程各方面。

  3. 深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突出住建领域相关及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学习,严格执法资格与证件管理,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决策与规范管理水平

  4.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保障根据市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项目《三明市停车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积极开展市政府规章项目《三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工作,以制度基础夯实行业治理。

  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三明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在制定出台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过程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6.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制发程序,依法执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及时修订、废止与上位法或新政策不一致的文件,维护法治统一。

  三、严格规范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7.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核心目标,加大力度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项目开工、联合验收等“一件事”审批常态化办理。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审批模式,增强申报与审批双方便利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8. 深化严格规范执法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省住建厅行政裁量权基准。聚焦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管力度,守牢安全底线与民生底线。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9.推进信用建设。贯彻落实信用管理制度,依托省厅评价系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积极协助信用主体进行信用修复。通过开展线上线下诚信文化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群众诚信守约。

  10.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保障、城市更新等民生重点领域,妥善回应群众诉求。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知晓率。畅通社会监督与咨询反馈渠道,推动住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高效,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公信力。

  四、深化普法治理,维护行业稳定。

  11. 压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围绕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燃气安全等推进分层分类精准普法,深化“蒲公英”普法运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用好网站、阵地媒介等做好日常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2.深化信访工作法治化与源头化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聚焦住建领域群众关切热点,强化矛盾风险预警研判与多元化解,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严防风险上行外溢,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13. 强化府院联动与行刑衔接针对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加强与法院、检察院沟通会商,共同开展会商研判,破解执法难题。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规范案件移送,提升执法权威性。

  附件

  三明市住建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宣传主题

普法重点内容

责任科室(单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适时)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

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优化营商环境(适时)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审批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绿色建筑发展(适时)

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

科技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统计宣传(适时)

统计法相关学习资料

财会中心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房地产市场(适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房地产业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城镇燃气安全(适时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等

城建科、燃管站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节水宣传周(5月)

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

城建科、节水站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民法典宣传月(5月)

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

安全生产法、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

建筑业科、安全站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质量月”活动(9月)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

建筑业科、质量服务中心、安全站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消防宣传(11月)

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

消防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宪法宣传周(12月)

宪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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