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26404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5-19 11:26

  明建函〔2026〕33号

  答复类别:B类

民盟三明市委员会:

  《关于做好“山水庭院”更新改造 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第2026404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改变,传统的房地产建设已经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城市更新改造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应对这一需求,我市主要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庭院房”建设。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并印发《三明市“立体生态住宅”试行方案》,《方案》在我市推行“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建设,是一种将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建筑实践,形成“层层有街巷、户户有庭院”的建筑形式。方案试行期间,先后建设了三元区瑞泉明苑、沙县区溪语境等立体生态住宅(庭院房)项目,提升了住区品质。

  二是推进城市更新。2025年,我市编制《三明市“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选取中心城区列东山水通廊、徐碧滨江、白沙湾区、城关山水通廊等4个片区开展了城市设计,针对性提升片区品质。其中,在城关片区城市设计中,保留人民影剧院、古榕树等历史记忆,对老旧街区进行功能焕新,形成富有烟火气的特色休闲街区;在徐碧片区城市设计中,引导建设第四代住宅(庭院房),并配套文化、休闲、商业、办公等功能,打造城市活力中心。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三明市“立体生态住宅”试行方案》在建筑形态和技术规范上有着清晰的规定,并通过不计容的面积奖励政策,鼓励开发商建设“空中花园”,显著提升了居民的居住体验。如:住宅植树平台外挑尺寸小于1.8米的部分,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大于1.8米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设置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试点住宅建筑中每套住宅空中花园(植树平台)水平投影面积可突破不得大于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15%的限制等支持政策。

  城市更新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我市将以“庭院房”为抓手,推动老旧空间蝶变。

  一是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对接清华大学住房研究院等国内一流科研机构,围绕三明多山地、多雨、湿热气候特征,以及本地建筑文化特色,开展“庭院房”适应性技术攻关,重点解决结构安全、垂直绿化养护、防火防渗等关键问题。

  二是实行片区差异化城市更新。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推进建筑安全整治、管线更新、电梯加装、适老化及适儿化改造。在城市中心区域(如原市政府周边、东新二路沿线)探索“庭院房+”混合用地模式,兼容居住、商业、办公、社区服务等功能,打造“五分钟生活圈”示范项目。鼓励在阳台庭院空间设置茶艺展示、文创市集等经营性场景,实现“楼上居住、楼下消费、街区休闲”的立体活力空间。

  三是探索老旧住宅小区自主更新试点。针对城市更新工作中零星危旧住房改造难问题,我市充分吸收借鉴北京、杭州、厦门及泉州等先进城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工作经验,结合实际,牵头修订《三明市三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拟定《三明市区城镇老旧危旧房屋自主更新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调整优化征迁政策,细化自主更新土地、规划、财税等政策工具,优先在中心城区推行老旧住宅小区自主更新试点。

  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依托我市钢铁、建材、竹木加工等优势产业,鼓励三钢集团、永安竹制品企业等开发适用于“庭院房”的耐候钢构件、竹塑复合庭院家具、轻质绿化基质等新产品。

  感谢贵单位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单位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领导署名:王  争

  联 系 人:廖育申

  联系电话:0598—8591179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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