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10-13 10:44

明建办〔2025〕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温度与监管效能,推动住建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全市住建行业营商环境,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29号)及《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建办〔2021〕39号)要求,结合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动态及执法实践需求,市住建局对2021年印发的《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第一批)》(明建办〔2021〕39号文件配套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完善,形成《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2025年版)》,现予以印发(详见附件),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原《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第一批)》同时废止。

  各县级住建部门可结合辖区住建执法实际,制定本地区适用的柔性执法清单,确保清单落地贴合基层需求、符合执法实际。

  附件:《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2025年版)》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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