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文〔2025〕1号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目标,结合省厅重点工作安排,统一思想和行动,不断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质增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党建引领,树牢法治意识。
1.强抓谋划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三明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组织研究制定局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年度学习计划、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等,认真研究制定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等,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统筹谋划全年度法治建设学习、工作任务,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都落到实处。
2.坚持“关键少数”带头学法。主要领导带头学规学法,贯彻落实《三明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应知应会内容等,通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习法律的“头雁”作用,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今年来,全年共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4次,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
3.强化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安排,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除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外,还注重拓展多元化学习形式,如,组织参加法院庭审观摩,开展廉政现场教学、专题党课、“干部大讲堂”活动,运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培训,等等,有效地带动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提升理论素养和专业素质,强化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全年,举办各类集体学习活动120余场,其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5场,参加法院庭审观摩1场,党纪专题党课6场,赴市廉洁教育馆现场教学1场,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线下参学人次达600余人次。
(二)聚焦质量提升,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4.推进住建领域行业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住建领域相关法规规章制定工作,积极推动有效的实践经验和政策上升为地方法规,以“良法”保障“善治”,为行业和谐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三明市泰宁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审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三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
5.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的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等规定,深化科学民主决策。聘请社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要求,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均依法履行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全年召开研究讨论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干部任用奖惩事项等局党组会21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份,涉及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政策文件5份。
6.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省住建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认真贯彻落实“闽执法”工作要求,6月起全面开展线上办案,深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7项,线上开展行政检查111次,开展“综合查一次”事项1项。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件,其中,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件;罚款5件,罚款总金额13万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行不予行政处罚1件。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规范管理,现有行政执法人员79人。
7.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依法公开,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围绕省市年度工作重要部署相关落实情况等信息,都及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主动公开文件36件,在部门网站新增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900多条。
(三)聚焦服务管理,优化领域营商环境。
8.提高审批时效,优化审批服务。一是建设工程企业服务事项全部按照“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要求办理,切实做到“一次性告知”。二是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凡是有条件可以通过证照平台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三是对建筑业企业信息简单变更开展智能“秒批”,实现网上申请、自动审批,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全年办理行政许可13258件。
9.重塑服务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实施水电气网一件事联合报装,取消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额外的报装、接入环节。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联合报装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统一管理,重塑服务流程。进一步开展工改系统功能升级改造工作,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智慧工地、房屋安全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互联互通以及数字化改造。落实落细工程审批制度成果,对全市联合验收事项进行实时监测,实行统一受理、联合验收、一次发证。全年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率为100%。
10.强化信用监管,推动诚信建设。根据省住建厅建立的领域内信用监管工作制度机制,综合运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共享的评价结果、其他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对管理对象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全年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共6539条、“五类行政管理信息”71条,开展线下诚信宣传活动1场。
(四)聚焦社会治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11.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根本遵循和首要任务,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部署,结合住建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信访答复、行政指导、提供免费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贯彻,增强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提升维权能力。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普法宣传活动8场,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活动3场,普法受众达15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
12.依法推进信访工作。加大信访分析研判力度,每季度开展e三明及信访工作办理情况通报,将信访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专人跟踪督办,围绕恒大等房地产项目风险化解、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等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防控化解;坚持以上率下抓落实,集中力量研究对策,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懂专业、政策、业务的优势,着力推动信访事项化解。全年共受理信访件39件,12345便民服务(e三明)427件。
1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4起,其中一审1起,二审1起,再审2起,无一败诉。
二、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需要不断改进地方,如运用法治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我局将积极对标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加强学习,以学促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更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要坚持学习贯彻落实新思想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目标,结合省厅重点工作安排,统一思想和行动,以法治规范和保障各项工作开展,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关于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应用部署,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强化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
(三)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切实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利用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信访答复、行政指导、业务培训、提供免费咨询等形式,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深化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行动,不断强化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增强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提升维权能力。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杨莉 电话:0598-859180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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