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4-30 16:47

  明建函〔2024〕25号

  答复类别:B类

刘晓明代表:

  《关于加强传统村落开发保护利用的建议》(第199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文旅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挖掘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开展名录申报、普查认定、提升改善和活化利用等,统筹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

  一、建议推进情况

  (一)健全体制机制。一是明确保护责任。每年年初结合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专项印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制定任务清单,建立重点监管、每月晾晒、每季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健全管控措施。根据《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结合三明市情,我局牵头编制印发《三明市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进一步完善我市传统建筑相关认定评级标准及管控措施。三是组建专家库。组建三明市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库,公开征集具有规划、建筑、文物保护、历史、非遗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家43名,为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充实保护名录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认定申报工作,补充保护名录,做到应保尽保。全市现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0个、中国传统村落7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6个、省级传统村落117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651处916个点,其中国家级12处30个点、省级124处292个点、县(市、区)级515处594个点,不可移动文物4729处、公布历史建筑1498栋。二是落实保护措施。持续推进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文物(历史)建筑登记落图(测绘建档)等工作。截至目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1个,保护规划完成编制20个;传统村落159个,保护规划完成编制107个,待评审12个,正在编制29个。已完成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定线落图,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已公布历史建筑1498栋,已全部完成挂牌保护,完成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1341栋,正推进全面完成。三是推进保护修缮。通过“微改造”“绣花”“织补”的方式,保护传统和肌理,完善基础设施,每年推进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实施了3个历史文化名镇、41个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及388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重点改善提升及保护修缮工作,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4.8亿元,其中共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约1.5亿元。同时,共争取文物专项资金2.31亿元,其中革命文物1.35亿元,资金争取量全省第一,大批各级文物得到保护修缮。

  (三)加强活化利用。一是用好租养平台。依托福建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由村集体向村民收储传统建筑,通过租养平台供全社会认租认养,目前全市已上线30个传统村落内50余栋传统建筑。二是创新活化方式。全市1498栋历史建筑已活化利用984栋,利用率65.69%,其中:宗祠类294栋,展陈类128栋、文化服务类107栋等。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探索活化利用方式,如永安市贡川镇依托集镇环境整治、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等工作,实施“一户一策”,对古镇建筑、街景、道路、水系等进行有机更新,留住古镇原居民,延续“生活着的古镇”功能价值,不断提升名镇品质;尤溪县以半山村为龙头,率先探索“跨村联建”党建模式,联合开发“坐竹排—观古堡—赏樱花—尝光饼—品文化-采果蔬”等文旅康养精品路线,同步推进农家乐、古民居活化利用等一批文旅消费项目;明溪县旦上村聚焦盘活村中的古民居、古祠堂等闲置传统建筑,筹措各渠道资金进行修缮保护,探索建立了“旅游公司+村委会+农户”的发展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政策对接。永安吉山、青水沧海、将乐良地、尤溪双鲤、清流赖坊先后被列入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先后实施了永安抗战旧址群等一批文物保护工程。下一步将继续主动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力争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纳入国家及省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库。

  (二)加强规划管控。依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省上文件,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文物建筑定线落图及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全面启动各类保护规划编制,全面完成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定线落图、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

  (三)加快保护修缮。加快推进2024年尤溪县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及沙县区水美村、尤溪县秀峤村、宁化县彭坊村、大田县广平村、永安市上吉山村等5个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实施,推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改善村庄环境卫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策划文保项目,编制维修方案,争取各渠道资金,加大文物、特别是革命文物的维修,进一步发挥文物在传统村落中作用。

  加强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推进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运用,上线更多的传统建筑供社会“认租认养”。鼓励依法开展与保护历史建筑相适应的文化创意、休闲旅游、文化体验、文化研究、开办展馆和博物馆以及其他形式的特色活动,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活态传承。组建创建机构,完善文物安全基础设施,优化文物机构队伍,实现“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品研发和文博展陈项目进展明显,开发推出一个以上有市场影响力的文旅消费项目。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领导署名:王  争

  联 系 人:廖育申

  联系电话:0598- 8386962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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