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5-25 16:44

  明建函〔2024〕35号

  答复类别:B类

李英兰代表:

  《关于进一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中沿街房屋立面除险及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建设的建议》(第155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我市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列为重要民生实事加快推进,不断改善老旧小区的环境品质。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16个(2019年25个、2020年64个、2021年121个,2022年82个,2023年124个),涉及改造户数19.69万户、楼栋数13862栋、改造面积2016.9万平方米、小区个数1130个,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9.94亿元。其中,建宁县2023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个,涉及户数3307户、楼栋数673栋、小区个数35个,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中沿街房屋立面除险方面。一是充分尊重民意。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中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对小区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改造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居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由居民集体讨论决定。具体操作中,推行“两上两下”意见征集机制,切实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纳入改造内容。二是优先守好底线。2023年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建〔2023〕14号),将整治外墙面开裂脱落、墙体附属设施老化破损等内容作为安全底线类改造,要求各县(市、区)、街道(社区)在工作推进中,优先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沿街小区立面进行改造,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中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建设方面。一是合理布局设施。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结合老旧小区现状、居民改造意愿和资金筹措情况,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智能充电点,满足居民日常充电需求,确保充电安全。同时督促各建设单位、街道(社区)严格落实好集中停放、集中管理、集中充电“三集中”措施,坚决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乱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问题。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改造1357个小区,涉及户数23.13万户,其中规整新增停车位15534个、布设非机动车充电桩2042个,进一步缓解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3月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明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政办〔2024〕10号),方案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整治内容,从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上路行驶、充电设施、停放场所建设等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我局结合有关职责,排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建工地施工现场12个,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堵塞疏散通道、未按要求停放等方面。2024年以来,全市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项目29个,验收项目52个,备案抽查项目82个,发现并消除隐患620处,目前所有项目均未涉及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老旧小区现状、居民改造意愿和资金筹措等情况,进一步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要点》的文件要求,做到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应改尽改,并因地制宜在2024年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推进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建设。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领导署名:王  争

  联 系 人:廖育申

  联系电话:0598-859362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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