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6-04 16:42

  明建函〔2024〕38号

  答复类别:B类

吴亚琴代表: 

  《关于加快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00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条件的提高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我市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不能满足市民停车需要,特别是老旧小区的停车难的问题已成为一大难题。为全面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我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步推进停车位设施建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征求民意,做好小区车位规划。一是将停车位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工作原则,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规划、设计新增停车位。2019年以来,我市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3.13万户、涉及1357个小区,拆除违建19.06万平方米、同步完成规整、新增停车位15534个。二是规范小区内各类停车需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安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与充电车棚,规范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车行动,减少占用机动车车位情况。2019年以来我市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2042个,2024年我局将结合新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推动建设电动车充电棚40个、增设电动车充电桩500个。

  二、系统谋划,合理配置停车资源。一是充分挖掘路内停车资源。统筹考虑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等情况,一路一策、一位一研,科学设置、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优化居民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支路,次干路设置夜间、周末及节假日临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基本停车需求。二是推行“智慧停车”系统。截至目前,三明智慧停车”已与富兴堡社区、翁墩社区、富华社区、红印山社区和碧桂园物业在社区范围内共同打造智能道闸收费停车场,通过智能化的停车管理系统、为社区居民营造文明有序、安全便捷的停车环境,缓解社区“停车难”问题,让居民享受到更加便捷、舒适的停车体验。三是简化停车设施审批流程。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第二批)的通知》,明确“在自有用地或现有地面停车位上建设的二层机械停车设施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一步推进立体停车场规划建设。

  三、加强管理,提升停车泊位利用。一是提高小区停车管理水平。加强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及业主大会决议,严格履行车辆管理职责。落实物业企业巡查、劝阻、报告制度,对于小区内违规停车行为,要及时发现、引导、劝阻,对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引导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停车项目改造运营,增加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推进停车场信息化管理。二是提高业主自治管理能力。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的培训,提高自治管理水平,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通过业主大会,科学合理制定停车管理办法,委托物业企业加强对机动车、电动车停放安全管理及小区内文明行驶、停车宣传,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推动老旧小区对外开放停车场。市城管局牵头制定了《三明市区老旧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明确了住宅小区占用业主共有区域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公共收益,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委会,鼓励小区对外开放停车场,规范收费管理,方便市民停车,盘活停车资源。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内停车位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领导署名:王  争

  联 系 人:廖育申

  联系电话:0598-8591179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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