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文〔2024〕1号
市政府: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入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现将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精神
1.统筹谋划学习贯彻。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三明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住建业务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二是精心部署学习。制定《2023年市住建局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度局系统非中共党员纳入各党支部学习安排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上下学习的重点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三是周密安排贯彻。制定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市住建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统筹谋划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把学习贯彻同推动年度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都落到实处。
2.领导带头学习贯彻。局领导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开展领学研读、交流研讨、线上学习、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着力学习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化、生动化、实践化,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共开展集体学习25次,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覆盖人数39人次。
3.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新要求等,强化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加强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3场,开展各类法律法规集体学习活动40余次,组织参加法院庭审观摩1场,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组织参加省厅、市司法局等单位举办学习培训7场,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学习之路”、微信学习群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自学活动,参学人数达2000余人次。
二、推进完善领域法规制度体系
4.推进住建领域行业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住建领域法规规章制定工作,充分运用好地方立法权,积极推动有效的实践经验和政策上升为地方法规,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协同相关部门推进《三明市既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推进《三明市既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立法的调研报告,对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5.依法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监督要求,按规定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对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按规定由牵头起草科室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动态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全年以本局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份,其中7份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清理3次,评估清理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份,继续保留有效35份,废止、宣布失效33份,其中,废止有违公平竞争政策文件2份。
6.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研究制发局《工作制度汇编》,涵盖党的建设制度、会议制度、干部人事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制度、行政后勤服务保障、部分现行党纪国法参考、内部控制等10个篇章,共43项制度,下发全局贯彻执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整理汇总编制了《住建系统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政策文件参考》,涵盖法律37部、行政法规29部、地方性法规24部、规章103部及有关重要文件19份,形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应用清单。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事项范围,细化决策程序,推行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三明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聘请社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制定出台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全年召开研究讨论建筑业、房地产、城市建设等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干部任用奖惩事项等局党组会24次,均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
8.规范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实行亮证执法。执行省厅行政裁量权基准。依法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继续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加强行政指导、说服教育、行政约谈等方式的运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和应用的部署要求,推广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其中,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起,罚款4起。实施行政许可19487件,不予许可129件。组织参与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场,抽查县(市、区)住建局案卷3宗,抽查本局案卷6宗。
9.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围绕房地产市场、燃气安全、工程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数字化监管执法,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全年开展牵头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2项,领域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7项,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47人次,抽查市场主体375户,抽查发现问题市场主体107户,相关抽查情况依法在相关系统平台及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优化领域营商环境
10.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实时调整事项清单,明确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等要素,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切实做到“一次性告知”,推动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行无纸化审批,在全省住建范围内率先开展资质证书变更“智能秒批”服务,使住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即办件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天缩短至1秒,运用行政审批全过程“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全自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目前我局115个行政许可事项压缩审批时限达93.5%。
11.持续优化工程审批领域营商环境。以破解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的堵点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整体审批时限从2018年的200天减至81个工作日以内。探索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压减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跨度时长至5个工作日。巩固联合验收成果,全年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率为100%。建立市政公用企业主动服务机制,实现5个工作日完成小型市政工程审批工作。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城通办,整合市级、三元区工程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市、区两级项目,实现工程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有效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
12.强化信用监管,推动诚信建设。依托省厅评价系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等管理对象信用监管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市场秩序。利用局门户网站信用专栏,向企业主体、广大市民群众宣传信用规章政策、信用知识等。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及时配合做好信用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修复。全年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共18624条,开展线下诚信宣传活动4场,处理信用修复2件,及时撤下在部门网站公示期到期的行政处罚信息,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1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依法公开,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围绕省市年度工作重要部署相关落实情况等信息,都及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主动公开事项59件。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4.强化府院联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良性推动府院联动。6月,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7月,协助法院调查有关企业经营情况及信用修复情况。10月,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授课,全市住建系统3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参加学习,助力进一步提升系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15.依法推进信访工作。加大信访分析研判力度,每季度开展e三明及信访工作办理情况通报,将信访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专人跟踪督办,围绕恒大等房地产项目风险化解、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等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防控化解;坚持以上率下抓落实,集中力量研究对策,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懂专业、政策、业务的优势,着力推动信访事项化解。全年共受理信访件35件,12345便民服务(e三明)479件。
16.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年涉及我局行政应诉案件4起,经二审终审4起,无一败诉。
六、开展普法宣传
1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设置9个普法宣传主题,明确责任科室(单位),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宣传、安全月、质量月、宪法宣传、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绿色建筑发展等,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通过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信访答复、行政指导、提供免费咨询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及社会公众开展宣传贯彻,增强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提升维权能力。全年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各类社会面普法宣传活动11场,普法受众达2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
18.拓宽普法宣传形式。一是开展以案普法。对系统执法队伍开展以案普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通过收集整理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例,筛选出4件典型案例,被省厅收录在《2023年度典型案例评析》中进行交流学习,其中1件在省厅交流会议上进行重点交流。二是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成立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蒲公英成员达46名,活动结合重要节点、重要宣传主题开展,助力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全年开展蒲公英普法专项宣传活动2场。三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部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网格开展志愿服务、送学上门等专项普法宣传服务5场。
19.落实住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以“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实施情况自查,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行针对性的整改提升,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走深、走实。我局重要节点普法工作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省住建厅全国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普法聚力,助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中被肯定。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在入脑入心、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学以致用方面还有一定差距。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还需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尚需提升。推进领域纠纷矛盾多元化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补短板、拉长板,突出以下几点重点安排:
一要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
二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关于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应用部署,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全程线上办,持续营造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局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加强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要推动领域纠纷矛盾多元化解。贯彻落实《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充分发挥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作用,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及相关文书,依法调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本单位调解的行政、民事纠纷。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巩固拓展阳光信访工作机制。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
(联系人:杨莉 电话:0598-859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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