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文〔2023〕1号
市政府: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部署,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宣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新要求,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和研读20次,多角度全方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理论、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中国建设,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研究等的重要意义。
2.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作为普法“进机关”重要内容,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导读物,把学习宣贯与支部党员学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等相结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新要求,深入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今年我局举办专题讲座 2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4次,开展各类集体学习活动50余次,参学人数达1500余人次。
3.加大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宣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作为普法“进企业”“进社区”重要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通过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信访答复、行政指导、提供免费咨询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及社会公众及时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住建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今年来,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宣传,以增强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提升维权能力。
二、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
4.执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局长(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将住建业务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落实法治建设任务,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和办法,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都落到实处。将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接受考核评定。
5.建立完善内控制度。今年我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历时半年对我局开展资产清查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印发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试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试行)》,制定11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业务管理流程的各流程节点、岗位分工及关键流程节点的控制要求,有效推进我局内控制度建设,建立符合规范、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6.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围绕省市年度工作重要部署相关落实情况等信息,都及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今年来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主动公开事项85件。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热点难点民生问题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涉及专业性、技术性的,听取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并同步公布在局门户网站,供公众查阅知晓。严格落实《三明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聘请社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制定出台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今年,召开局党组会26次,研究讨论建筑业、房地产、城市建设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及干部任用奖惩事项,均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8.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与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一致。大力推行“网上办”,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局116个审批服务事项入驻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共受理办件约2万件,按时办结率99.98%,满意率100%,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8.77%,平均压缩法定时限93.16%,即办率达86.42%,“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达100%。年内开展4批次300家企业批后资质核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15份,撤回资质许可58家103项,注销资质17家19项。
9.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省工改任务清单、市营商环境攻坚任务,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梳理优化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补齐补正和特殊环节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文件,从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点堵点、加强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化支撑、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评估排位等方面,提出措施,在工程审批领域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小型工程项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分别控制在81、58、42、15个工作日以内。
10.强化系统平台建设,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按年度计划完成相关业务领域“双随机”抽查54次,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4次,参与跨部门抽查4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的管理,将相关抽查信息录入系统平台,将抽查情况在相关系统平台及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11.强化信用监管,推动诚信建设。依据我局公布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印发《信用承诺书》,指导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推送《信用承诺书》1060份,“双公示”信用信息共9796条,推送数量位居市直部门单位前列。利用局门户网站设立信用专栏,宣传信用政策、信用知识、诚信典型及公示信用承诺书等,向企业主体,广大市民群众宣传信用知识。
1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本局出台13份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以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1份,均按规定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成文下发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备案。对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的10份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由牵头起草科室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清理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对有违公平竞争的1份文件相关条款及时进行修订调整。
1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围绕房地产市场、燃气安全、工程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来,我局共受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办结4起,处罚金额共5.72万元。在资质审批领域开展批后专项核查中,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及时主动改正的32家申报资质时弄虚作假的建筑业企业,依据柔性执法“四项清单”不予处罚,采用说服教育、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其主动注销取得的资质证书。组织适格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申领执法证,充实执法人员队伍,执法人员从原有的46人增加到81人。
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4.加强行政调解工作。2022年11月,我局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本单位调解的行政、民事纠纷。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法规科,负责日常行政调解指导、协调等工作。
15.强化府院联动工作。贯彻执行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开展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2022年5月,我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省住建厅法规处、福建省房协调解委员会等来明,就如何推进住建领域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加强府院联动等工作进行调研座谈。根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就我局业务领域提出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约谈问题单位责任人员,督促及时整改,消除问题隐患。
16.依法推进信访工作。建立考评、定期通报、重复化解机制,将信访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专人跟踪督办,推行滚动销号;每季度开展e三明及信访工作办理情况通报,围绕恒大房地产项目风险化解、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等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防控化解;依托市里共建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信息共享、共同参与、联合办理的工作模式,积极推动信访积案难案的化解。今年来,共受理信访件35件,12345便民服务(e三明)484件。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不够及时;推进府院联动促进我市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补短板、拉长板,突出以下几点重点安排:
一要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法履职的能力,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要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手段作用,不断总结监管工作中的经验,探索完善监管办法,与投诉举报、案件线索核查、专项整治和网络监测、相关大数据分析运用等监管方式相互补充、相互衔接,形成长效机制。
三要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发挥好《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进落实住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四要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指导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工作,及时推送《信用承诺书》、“双公示”信用信息。强化信用评价效用,加强信用评价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行业市场环境,加强对信用修复政策的宣传,鞭策、鼓励企业维护信用,守法经营。
五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进一步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1月11日
(联系人:杨莉 电话:0598-859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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