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11-10 11:24

〔202240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及时化解纠纷矛盾,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明政文〔2012〕108号)、三明市司法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明司〔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任: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何 健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三级调研员

      张 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丽华 副局长

      陈昌荣 四级调研员

   员:蒋申宇 办公室主任

      胡 斌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党办主任

      张晓艳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邓赛娥 行政审批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汪朝阳 建筑业科负责人

      林 彬 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科负责人、市房屋交易中心主任

      翟向东 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科负责人

      廖育申 城乡建设科负责人

      游万里 科技设计科负责人

      梁章进 市质安站负责人

      董 懿 市房屋征收中心主任、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

      陈国志 市燃气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武明 市节水站站长

      张初兴 市造价站站长

      江毓亮 市城档馆馆长

      罗家鑫 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任务、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各有关单位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

  (二)负责依法调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本单位调解的行政、民事纠纷。

  (三)加强本级行政调解组织自身建设,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开展行政调解宣传、理论研究、调研等工作,组织对行政调解员培训,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五)负责行政调解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按年度对行政调解案件量、争议纠纷类型、结案方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相关数据和材料送市司法局,推进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之间的衔接。

  (六)负责本部门行政调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调解完毕的案件,将记载调解申请、受理、调解过程、协议等内容的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由相关科室(单位)安排相应工作人员负责调解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张晓艳同志兼任,负责行政调解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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