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文〔2022〕1号
市政府: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业务重点工作的开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并联在线审批。一是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改革工作。二是公布工程项目审批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引导中介机构入驻省工程项目审批服务网上超市,细化联合验收流程、申报方式、现场勘察、技术服务等,持续推进改革措施落实落细。三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标对表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的工作任务,推进“系统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今年以来,全市已有2903个项目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模式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线审批。
2.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审批效能。一是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截至目前,“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数占本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事项数100%,行政许可事项中,全程网办事项占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数的98.7%。二是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大力推行“网上办”,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标全省其他地市同级部门同类事项最少审批时限,持续压缩审批时限,同步修改网上办事大厅。截至目前,行政许可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已达88.1%。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审批工作,全力推行“五办工作法”,积极利用“e三明”APP、闽政通APP和微信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网办、容缺办理、微信先拍办等创新工作做法,为办事群众及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五办工作法”实现办理“不见面”审批事项共27279件。
3.抓好“诚信三明”建设,强化政务诚信工作。梳理公布我局第二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25项,印发《信用承诺书》,指导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推送《信用承诺书》1660份,“双公示”信用信息共1317条,推送成功率达100%,信用信息推送的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市前列。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线下诚信宣传活动,报送联合奖惩案例59条。
4.加强系统平台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基础数据均已完善,按要求完成目录清单认领71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82条,录入检查执法人员信息144条,监管行为417条。
5.重视公平竞争审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开展存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三明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份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工作,切实维护住建行业发展良好秩序,优化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等四份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制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详解》、《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办理流程图》、《行政处罚规范文书模板》等3份文件,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7.贯彻执行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认真贯彻执行省住建厅新出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同时,下发通知及时废止旧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今年我局制定出台6份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备案。开展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涉及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内容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工作。
9.推行柔性执法。制定《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三明市住建系统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柔性执法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实施步骤。目前,已完成第一批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的梳理制定工作,已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共梳理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7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3项。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1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局议事规则,制定议事规则清单,明晰会议事项。重大行政决策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直接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面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1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今年我局先后出台了建筑业、房地产、城市建设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涉及专业性、技术性的,听取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并同步制定重大决策的制定说明、政策解读,公布在局门户网站,供公众查阅。
1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三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三明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聘请社会律师担任长年法律顾问,为制定出台重大制度、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其合法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布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按时主动公开执法统计年报。截至目前,我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3起,其中1起被提起行政复议(因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终止),无被提起诉讼案件。
1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今年以来,我局党组中心组已进行4次法治专题学习,并把学习对象扩大到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另外,我局于今年7月、11月两次邀请专家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得以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和信息采集工作,回收处理旧证,申领补办新证。组织适格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把持证情况作为干部任用提拔的优先条件,激励干部考取行政执法证,充实执法队伍力量。今年,我局通过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人员21名,约占现有执法人员的40%。
15.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要求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整改。在明晰各项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把执法工作的实绩纳入局内部绩效考评体系,把市里对相关工作的考评结果与局内部绩效考评直接挂钩,确保责任落实。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办结2起,其中,不予受理1起,作出撤销决定1起。行政应诉案件共4起:一审案件2起,二审2起,案件类型涉及城市配套费行政征缴及房屋征迁问题,无被撤销,确认违法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起。
17.依法推进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围绕群众关注的市区房价过高要求调控、公租房廉租房、房屋销售和后续维权以及易形成集体访的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强化因案施策,分类化解工作思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来,共受理处理信访件47件,“12345”平台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件1291件,其中“e三明”平台受理794件。
18.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丰富普法载体,提升普法效果,围绕行业中心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向社会普法,通过案件办理、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信访答复、信用修复、提供免费咨询等日常工作,及时宣传住建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结合房建市政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公租房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建筑节能政策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常识培训和相关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引导和帮助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了解知晓。今年以来,累计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
我局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双随机”抽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互联网+监管”等平台系统不够及时,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政策宣传不够。
在总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2022年,我局将扬长避短,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突出以下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放管服”工作部署,深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持续压缩审批时限,不断提升审批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企业资质改革,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培训,有效推进工程设计、勘察、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的改革过渡。二是以省发改委数字化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工作为导向,认真落实各项省、市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三是持续破解堵点问题推动关键环节改革。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强化执法过程中音像证据资料的搜集和保存,制作执法文书和整理执法案卷时要做到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加强法制审核工作队伍建设,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通过组织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全局行政执法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法律解读、以案释法或个案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新任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熟悉专业法律法规,掌握办案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认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的宣贯,对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强化目标管理。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及时推送查处的违规失信行为信息,健全信用修复和退出机制,鞭策、鼓励企业维护信用,守法经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合奖惩行动,加大对民生、热点、难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收集联合奖惩案例,惩戒失信,激励守信。及时做好补缺补差和台账收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联系人:张文才 电话:0598-859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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