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70号)要求,现将我局将2018年以来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附件: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统计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设定的
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统计表
序号 |
取消的证明事项名称 |
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向社会公布网址 |
1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 |
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 |
|
3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
|
4 |
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 (供应站(点)不发火花地面证明 |
|
5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提供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
|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