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12-21 10:54

明建综〔2018〕69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结合三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明信用办〔2018〕7号文件要求及考核依据部署,特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价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按照三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落实推进住建系统诚信、失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努力构建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建设行业诚信履职意识和行政水平,争取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责任分工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组织机构。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工作人员组成。

  责任单位:法制科及其他科室、单位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2.完成日常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参与信用专业知识培训。及时报送社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信息,工作材料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

  责任单位:办公室及其他科室、单位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诚信教育与信息文化建设。有诚信宣教活动、有诚信典型榜样,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设行业人员诚信意识。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及其他各科室、单位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在工程建设管理,招标投标、房地产、政务审批、中介服务领域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并在本局或有关部门网站等公开信用承诺,逐步建立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逐步建立“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建筑业科、房地产业科、科技设计科、城建科、审批科及其他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含“双公示”信息)。有互联共享常态机制,无重错信息、归集覆盖率高。

  责任单位:办公室及各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五)强化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及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发展。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公共信用信息、主要是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房地产及中介服务监管等逐步建立本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信用行为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办公室及各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六)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1.逐步依法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文件,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科学制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规范名单信息的产生和发布行为,健全信用修复和退出机制,依据名单实施联合奖惩。

  2.制定并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方案。根据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制度和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制度工作方案。

  3.报送联合奖惩案例与反馈效果。明确联合惩戒案例归集范围:(1)根据市信用办转发的国家部委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所产生的联合惩戒案例;(2)根据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制定标准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所产生的联合惩戒案例;(3)根据我市市直部门制度标准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所产生的联合惩戒案例;(4)未经相关程序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行政处罚类信息,不属于联合惩戒案例归集范围。

      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七)信用创新及成效

  信用创新完成情况。根据区域及行业实际特点,主动积极探索,创新联合奖惩举措。创新价值对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应努力争取。

  责任单位:局各相关科室、单位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贯彻落实好三明市信用办三明市信用办相关要求,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密切协作、高效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二)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开展自责工作,自查过程要认真细致,严禁走过场或弄虚作假,要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责评分表的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办公室。

  联系人:李蕊

  联系电话:0598-8594725

  传    真:0598-8594727

  邮    箱:smjsj136@163.com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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