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12-13 16:10

建办〔2021〕4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行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1〕32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了《三明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行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1〕32号),市住建局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全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全力以赴做好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行业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重点

  (一)在建工程

  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2.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安全技能和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5.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从业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从业,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6.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规划布局要求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二)市政公用行业

  1.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要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

  2.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按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等。

  3.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企业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4.城市水厂配电室安全管理,市政供水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情况;市政消火栓建设和改造情况以及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工作开展情况。

  (三)老旧小区改造

   要结合城市更新工作,根据《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闽政办 〔2020〕43 号),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将消防车通道整治、电气燃气管线、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等纳入改造工作范围。

  (四)村镇消防安全

  1.省级村镇住宅试点小区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2.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消防设施建设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将其列入环境景观改善和提升工作内容,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落实到位;历史建筑改造消防安全等。

  (五)加强媒体宣传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利用各种媒体,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及成效,推广工作经验和典型事迹。加大警示提示和媒体曝光,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不少于1次。

  (六)严格应急值守

  1.督促各企业加强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2.督促各企业“两节”“两会”期间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和24小时值班值守、外出报备制度。“两节”“两会”期间,事故灾难、自然灾害、重大险情、敏感事件、突发事件以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都要及时报告,应报尽报、不可漏报。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9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冬春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迅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15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按照所在地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指挥和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安委会将于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行业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认真分析本行业冬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三)强化检查执法。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的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行业实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惠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送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朱兵,联系电话:0598-8590219。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电子邮箱:smzjjxf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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