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11-13 11:29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房地产及工业厂房项目建筑市场行为监管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11月12日-3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电话通知。市住建局负责市本级项目的抽查工作,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项目的抽查。

  二、检查范围

  本次抽查的项目范围为全市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抽查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数的10%。重点对房地产及工业厂房项目的招投标行为和标后建筑市场行为进行检查,房地产及工业厂房两类项目的抽查数量应不低于2025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总数的50%。若上述两类项目数量不足抽查总数的50%,

  应当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建设单位是否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勘察、设计、监理费用行为,是否依法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

  (二)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

  (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主要设计人员执业资格及施工图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

  (四)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实施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是否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五)在建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员、八大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在岗持证人员所持岗位证书是否有效,在建工地技能工人总人数(含特殊工种和普通工种)是否达到省住建厅发布的闽建筑〔2022〕7号文规定要求,持证人员是否在岗。

  四、检查人员

  本次检查人员主要由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科技设计科、市造价站、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抽调组成,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共同参与。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或隐瞒、弄虚作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对于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单位,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违法行为查处认定办法》(建市规〔2019〕1号)严肃处理。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本辖区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问题整改。请于2025年12月2日前将监督检查报告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科,报告须附《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情况表》等(详见附件1-7);并于2025年12月27日前报送问题整改及处理情况。

  联系人:戴川棋,联系电话:152****7977

  附件:1.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情况表

  2.工程各方主体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3.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4.建设单位检查表

  5.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检查表

  6.监理企业检查表

  7.勘察、设计单位检查表

  8.在建工地持证人员持证及在岗情况检查、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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