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执行《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部分内容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7-24 17:17

明建〔2024〕2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即日起停止执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2024〕21号)中“第三点第(三)条”关于“鼓励招标人基于谨慎和择优原则,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安许证标注异常状态的企业不得投标”的规定。

  特此通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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