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三明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6-24 16:09

明建办〔2024〕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廉政工作会议关于深化整治基建工程和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在三明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我局开发了“三明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平台与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互通),现已上线,2024年7月15日起正式启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用平台。请各县(市、区)住建局通知本辖区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上传“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前,先在“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开设账户,上传招标项目相关材料、信息,开展招标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二、开展宣贯培训。市局将于近期组织各地招投标监管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功能操作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应在市局培训后对辖区内已立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宣贯,确保“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顺利启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应结合《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建〔2023〕18号)文件要求,加强“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应用情况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进一步纠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底前,各县(市、区)住建局应对“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启用情况、招标人运用“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开展招标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少于30%;明年起,按招投标“双随机”检查要求频次开展抽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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