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2022〕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部”,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明汛防办〔2022〕1号)、《关于印发三明市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明汛防指〔2022〕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明汛防指〔2022〕3号)文件要求,立足于提前部署、未雨绸缪,扎扎实实做好住建系统今年防汛备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总体趋势有不确定性,防汛防台风抗旱等各项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防汛抗旱主体责任,健全责任网格,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夯实防汛防台风基础,切实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针对住建系统的特点,充分认识汛情灾情可能带来的破坏,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二、突出行业重点,开展隐患排查
持续深入开展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可借鉴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房屋市政建设领域要加强对山前地带、高陡边坡、挡土墙、土石方、深基坑、脚手架、工地围墙、工人宿舍等的安全检查、监测和防范工作,对于临山临水临崖的如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要停止生产经营,立即转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要落实对塔式起重机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供水企业要做好取水口、引水管渠、供水管道的防灾工作,加强水质检测和监控,确保供水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实行闭环管理,限期整改完成。
三、提升处置能力,做好备汛工作
集中开展一次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批示指示精神和系列论述的专题学习,对照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案例,认真查找本地本部门在防汛防台风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3月31日前组织修订完善本部门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库和应急专家库,检查、补充应急物资,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4月24日前完成防汛备汛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能立行立改的应全部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安全。
四、强化信息预警,落实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开展救援。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汛情信息,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启动防汛防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加强应急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于3月22日将2022年备汛情况汇总表报和本部门防汛备汛工作情况总结材料报市局安办。邮箱:smza8592025@126.com。
附件:2022年备汛情况汇总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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