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寒潮天气防范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12-25 10:14

  明建办函〔202040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2月22日全省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2061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明建办〔2020〕3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年末岁首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明安委〔2020〕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住建系统元旦、春节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筑施工

  (一)做好建筑工地寒潮天气防范工作。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工棚、脚手架等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必要时立即停止高空和室外作业,防止因寒潮天气引发安全事故。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由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火灾和触电事故,加强消防值班值守。达到冬季施工条件的地区,沥青、混凝土要尽量暂停施工;确需施工的,要按照冬季施工的技术要求,加强原材料、外加剂、保温、养护等质量管控措施,加强温度检测,确保施工质量。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量安全中心要立即下沉各工地,切实督促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市各所有在建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特要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做到全覆盖自查自纠,并于2021年1月29日前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模块进行登记。未及时检查登记或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均视同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各县(市、区)住建局加大检查力度,在春节前按不少于30%的比例抽查,对没有编制专项方案的、方案没有专家论证的、没按程序层层审查的、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的、没有按方案施工的,一经发现一律停工,该罚的罚,该扣证的扣证。

  )狠抓项目关键岗位责任制落实。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工作要求,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全面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双随机”检查和节前专项检查,加强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对发现没有到岗履职的、履职不到位、长期不在岗的,该记分记分,该处罚处罚,对隐瞒做假的,一律通报、列入黑名单。即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要一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名单、照片上墙公示制度,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的安全帽应做到“专人专用”,并在帽壳正面醒目位置明确标记项目岗位职务。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信息公示上墙、安全帽标记等落实情况一并纳入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

  )做好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今冬明春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元旦前要完成今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国企施工和PPP项目欠薪案件的清零工作。要聚焦有欠薪记录、资金链断裂的企业、转包挂靠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问题特别严重的要挂牌督办,发现重大欠薪隐患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二、消防安全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特别对涉及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项目把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关。

  (二) 各县(市、区)住建局加强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临时用房所用建筑构件、金属夹芯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标;项目现场消防水枪、灭火器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焊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施工现场建材的堆放是否堵塞消防主要通道及消防标识的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燃气安全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年底要组织一次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企业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入户安检执行情况以及安检率是否达标等;检查瓶装液化气送气服务实名制落实情况、供应站点安全管理等情况;对餐馆、饭店等工商业用户开展一次全面用气安全检查。

  四、农房质量安全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全市各县、乡村要加大《福建省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宣传力度,强化农村建房(含拆除)现场质量安全管控。组织村两委将“一张图”发放至建房户和工匠队伍,并在村(居)公示栏等公众场所和村民建房现场予以张贴;组织乡镇村干部开展自查,检查目前在建农房现场是否张贴“一张图”,未张贴的立即进行张贴。二是加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培训。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组织乡镇挂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常识轮训。年底前还未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县(市)要开展一次培训。

  (二)加强日常管理。全市县、乡两级要加大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村干部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不定期查看建房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粘贴“一张图”,及时发现和制止随意加大门窗洞口、超高接层、破坏承重结构改造建设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农户及时加固处理。

  五、房屋结构安全

  (一)加快重大隐患房屋处置。各县(市、区)对仍未进行有效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整治,加快“清零”。

  (二)加快夯实“一楼一档”数据。做好房屋安全信息系统的数据复核和动态更新,各县(市、区)加紧数据处置,对已核查未录入的数据进行补充;对重复录入的数据进行删除;对未提交审核的数据加快处理。

  (三)全面强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覆盖所有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要求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年底前排查完毕,明年6月底前整治完毕;其它农村房屋明年6月底前排查完毕,2022年底前整治完毕。

  附件:1.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年末岁首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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