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责任主体移出市级质量安全黑名单告知书(明建告字〔2020〕15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11-16 11:08

明建告字〔202015

福建中路港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你向市局提出的移出黑名单申请,经核实,符合《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缩短其“黑名单”管理期限和第十六条黑名单管理期限届满移出相关规定,同意将你公司移出市级质量安全黑名单(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移出市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名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1116

 

 

附件

 

移出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名单

序号

责任主体名称

(企业名称或个人姓名)

类型

列入

黑名单的文件依据

列入黑名单原因

黑名单

起始时间

黑名单移出

时间

1

福建中路港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明建办函〔20206

2019年度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监管记分值排名第一

2020

313

本文件下发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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