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8-18 11:28

明建办函〔2020〕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查假冒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假冒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核查。根据三明市建设机械设备行业协会排查,“三明市数字工地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中未发现住建部通报的假冒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请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进一步排查各项目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假冒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若发现持有假冒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立即清退出场,按规定上报公安和建设主管部门。

  二、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汲取城投金澜湾B区(7#、8#及其附属地下室)事故教训,依法加强对现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杜绝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情况的发生。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认真贯彻《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明建办〔2020〕9号),做好特种作业作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按规定开展继续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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