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4-29 14:48

明建办发明电2019〕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4258时许,河北衡水一工地施工升降机发生折断倾覆,目前已造成11人死亡,2人重伤。日前汛期已至和“五一”假期临近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闽建电〔2019〕33号)和省防指《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认真分析研究本部门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深刻吸取近期几起典型事件教训,把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

  二、抓实隐患排查

  (一)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坚持问题导向,立即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对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在确保安全后方可重新使用。一季度监督机构记分情况排名靠后的尤溪、梅列、清流、沙县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正确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以此为戒,切实做好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评价记分工作。

  (二)加强汛期安全管理。针对近期汛期降水量多的特点,节日期间正常施工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对山前地带、高陡边坡、挡土墙、土石方、深基坑、落地式脚手架、工地围墙、工人宿舍等的安全检查、监测和防范工作,加强高空作业设备设施和人员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严密关注强降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开挖和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适时停止相关作业并及时撤离人员。

  (三)开展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开展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环节安全检查,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控措施。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如焊接使用乙炔、氧气;油漆稀释剂及丙酮、乙醇等;工程建设使用硝铵炸药;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四)进一步抓好工地消防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部署、组织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切实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加大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对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三、做好应急值守

  要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应急值守,及时了解掌握气象和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和防范应对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和员工安全教育,层层落实责任,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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